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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克尽特首权责 维护法治不容冲击

  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前往上海、杭州访问,她昨日傍晚特地会见了传媒,就近日两宗刑期司法覆核案件作出回应。

  林太的回应主要是两点:一是两宗案件均涉及违法行为,各名被告是因为违法而被判刑,所谓政治犯或政治迫害的说法完全不正确;二是律政司提出的刑期覆核是基于法律观点和《检控守则》,完全没有政治动机,所有针对律政司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的批评都是全无理据和非常不公道的。

  两点回应,已清楚阐明事件性质,而更重要的,是林太的第三点回应。

  林太在回应中明确指出:部分人士因为判刑覆核对上诉庭不满,或有不同意见,而对法庭、或整个司法机关、或上诉庭法官作出无理攻击,我都是表示极度遗憾。我觉得他们伤害的不单是个别法官,亦正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及我们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任何认为法庭今次的裁决受到政治的干扰,都是不负责任的言论。

  林太还进一步表明:作为行政长官,必须维护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有责任要第一时间站出来讲话。

  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不单是行政机关的首长,亦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首长。特别行政区里有行政、有立法、有司法。如果见到其中一个这么重要的司法制度受到无理抨击,我一定要出来说话。因为这是我履行我的宪制责任。

  林太上述回应,不仅及时、必要,而且非常准确、有力地履行了特区行政长官的宪制权力和责任;而对来自反对派及乱港传媒对司法机关、对律政司司长及上诉庭法官的无理攻击,林太毫不犹疑地挺身维护,这既是作为行政长官的宪制和行政职责,同时更是一份可贵的政治道义和荣辱承担。

  今日特区政府以至整个社会,需要的就是这一份齐心、坚持和承担,不能因为一些人声大夹恶或上街游行就退缩,更不能任由敢于依法办事、公正不阿的公仆、官员独自去面对困难和承受指责。特区政府是一个管治团队,如果团队不够齐心、不能够劲往一处使,那工作就不可能做好,社会也不可能团结和正气上扬。

  连日来,律政司已一再发表声明,解读两案刑期覆核的原因和理据。其中,针对近日一些人所谓双重追诉和双重判刑说法,律政司昨日再发文指出:上诉庭判处最终刑期时,已考虑相关被告已完成其社会服务令,并给予刑期扣减。黄之锋、罗冠聪的量刑起点已各扣减一个月刑期,做法与过去处理刑期覆核或上诉案一致,当中并不存在所谓双重追诉或双重判刑的情况。而且,两案的刑期覆核均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存在被告完成原来刑罚后才提出覆核,更完全不存在所谓的秋后算帐。

  事实是,两宗案件的刑期覆核,百分之一百是对违法暴力行为作出的依法惩处,而且程序符合《检控守则》,绝非什么政治检控。黄之锋、罗冠聪、黄浩铭等人,反对新界东北发展、反对人大八.三一决定,因而冲击立会大楼、冲击政总前地,无疑都是具有政治用心的行为,目的是抗中乱港,但律政司和上诉庭是基于原审刑期不符裁决准则而提出覆核及进行覆核,当中不涉及任何政治因素。

  如今黄、罗一伙及反对派,明知违法暴力不需坐监好难讲得通,就转移视线,把矛头指向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法官,硬把依法裁决说成是政治检控,还发明出什么政治犯和良心犯,把全港市民当傻瓜。

  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是港人社会的宝贵财富和重要基石,支持律政司和上诉庭此次依法提出的刑期覆核,维护特区法治尊严和裁决不受冲击,是全港市民的共同福祉,更是全港市民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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