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就立法会议席出缺补选事宜,特首林郑月娥昨天在回应传媒问题时表示,期限已过,不会上诉的罗冠聪和姚松炎,连同早前终院拒绝批出再次上诉的梁颂恆和游蕙祯,本届立法会已经有四个议席完成司法程序,应该尽快安排补选,投票日选在哪日,都由选管会决定。
事实是正如林郑月娥所说,由七十名议员组成的立法会,是本港重要的立法、议事机构,不可能长期出现空缺而不进行补选;在筹备需时的前提下,争取依法早日补选乃是应有之义,届时,相关选区的选民也是有责任去履行义务、投下神圣一票的。
不过,补选在即、投票将至,市民却不能不有一个疑问、更有一种反感,就是一些已经明显因为违反基本法和立法会议事规则而失去议席的议员,却一样若无其事、大模斯样的表示要参加补选;那么,他们的被褫夺议席、失去议员资格,法院的依法裁决,以至全国人大的释法内容又到底被置于何处和算作什么一回事?
事实是,梁颂恆和游蕙祯,因宣誓无效而失去议席,支那、Fuxking等辱国言语已经令到全体市民反感,而且,由于失去议席,立会已向他们追讨近二百万元已经领取的议员薪津,但他们口口声声不会归还。如此无德没品、破产在即之人,又凭什么还可以再度参选?凭什么还要花费纳税人的巨额金钱来给他们再表演一次?
同样,姚松炎和刘小丽,宣誓时一个胡乱加插废话、一个以龟速宣读,两个人都明显违规违法,而且脸皮够厚,失去议席还要去当其他反对派议员的助理,真是不知所谓。这些人再参选,以及万一再当选,只能说一句天没眼。
立法会选举必须依法严肃、公正进行,不能成为四人囊中物及政治闹剧,选民有权就候选人的品格问题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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