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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长时间加班需正视

  文/关昭

  近日在本港及内地接连发生两宗严重交通意外,造成多名港人死伤,交通安全问题又再引起各方关注,特首林郑月娥昨日对不幸遇害者表示痛心,甫履新的中联办主任王志民亦向南沙车祸伤者送上果篮及慰问卡,各方关切之情,令人稍感安慰。

  两宗致命车祸,原因尚待确查,但日前发生在长沙湾道造成两死多人受伤的城巴事故,司机是否有超时工作已成各方议论焦点。据报道,肇事巴士司机出事前已连续数天工作十三小时,而城巴公司方面则强调是司机本人主动要求加班。

  有关说法,令人感慨,也值得进一步探究。是否只要是司机本人要求加班,长期超时工作就不会有问题,就会变得合理化和可以接受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夺命车祸发生后,巴士公司方面强调是肇事司机本人主动要求加班,不但无助减轻死者家属的伤痛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相反正好从另一方面突显了司机工资待遇长期偏低、人手不足以及管理上的问题。

  据职方工会透露,目前城巴司机每月基本工资约为一万二千元,连同加班费则可达到一万五千元;工时方面,一般在十小时上下,如果加班就会达到十二、三个小时。部分司机为了增加收入,加班已成常态;而公司方面,由于请不够人、人手不足,亦乐于让部分司机长期加班,多开一转,特别是一些长途路线的夜更,几乎都是由司机加班解决。

  如此可以想见,长期超时工作与长程路线、夜间行车等因素加在一起,以目前的事故发生率而言,已经可以说一句阿弥陀佛了。

  接连发生的致命车祸已经敲响了公共交通安全的警钟,司机的职业生活权益和乘客的人身安全不容忽视,巴士公司有责改善员工待遇与经营管理,政府运输部门也必须切实负起监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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