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八支巡查组建筑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续:仍有未经检查者上岗
中新网临汾5月21日电 (李庭耀)5月16日至21日,由中国新闻社山西分社发起,安监部门配合的“职业健康三晋行”采访团奔赴山西省临汾市各县(市、区),走进多家建筑工地,进行实地采访。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由临汾市安委会牵头,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八支巡查组赴临汾各地,对全市建筑行业职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过程中,临汾市有多家建筑工地仍安排未做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
4月25日,山西省临汾市多家建筑工地被发现劳动者未做职业健康检查便上岗,5月7日,位于临汾市的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金域王府项目部)被发现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经过本网以《山西多工地劳动者未健康检查上岗续:未做检查者仍上岗》为题报道后,引发社会多方关注。
此后,5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临汾市安监局获悉,根据临汾市委、市政府要求,临汾市安委会由住建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的八支巡查组已分赴临汾各县(市、区),重点对全市建筑行业职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将严惩。
5月17日,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金域王府项目部)建筑工地仍有未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 李庭耀 摄对于此次检查,临汾市安监局表示,这是对临汾市建筑行业职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是针对工地劳动者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转包作业;二是针对开工前是否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三是针对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噪声、粉尘、高温、手传震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容易造成劳动者听力损失、烦躁、心血管疾病、尘肺病等后果的问题,将责令用人单位立即整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5月16日下午,采访团走进金域王府项目部建筑工地,该工地正在进行施工,记者现场采访工人,有工人称未做过职业健康检查。5月17日上午,记者再次进入金域王府项目部建筑工地,该工地仍在进行施工,现场有水泥搅拌工人以及外墙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未做职业健康检查,还有数位工人对“职业健康检查”一事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临汾市几家建筑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4月25日前,并不知道《职业病防治法》中“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内容。
5月21日,临汾市安监局工作人员段然告诉记者,住建部门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于5月17日向临汾市住建局致“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函”,其中要求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
随后,在临汾市住建局,针对“多工地劳动者未职业健康检查便上岗”一事,该局局长杜敏表示:“这是安监局统一实施的,我们是配合这个,主管部门主管业务我是管建设。”
据了解,2017年11月,临汾市住建局转发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同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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