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评论 >> 香港视点 >> 修宪:走进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屠海鸣

香港警方查街头劫案 意外抓获国际恐怖分子

  

  图:被捕疑犯在fb上载同胞持猎枪照 网上图片

  新时社报讯 (记者 周庆邦) 印度恐怖分子在香港落网,成为国际新闻!本港警方侦查尖沙咀4.5亿日圆街头劫案,上周截获疑犯,经核对资料惊揭是被国际刑警以“红色通缉令”追缉的恐怖分子。印度传媒披露,疑犯曾在香港设立“控制室”,策划及遥控指挥前年轰动印度的劫狱案,印度当局正透过外交渠道,向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引渡返国审讯的要求。保安局指香港面对恐袭风险仍维持“中度”级别,但会继续加强反恐能力。惩教署亦将设反恐专组,应对恐怖主义对监狱带来的潜在风险(见另稿)。

  被捕疑犯Ramanjit Singha Romi,29岁,持香港身份证,中文姓名是文子星,报称居于土瓜湾一劏房,曾自称是伊斯兰国(IS)分支组织成员。根据国际刑警网站显示的“红色通缉令”,文子星涉嫌在印度干犯抢劫、盗窃、参与暴动、企图谋杀等罪行,及涉嫌为恐怖活动筹集资金。

  涉上月4.5亿日圆劫案

  文子星落网,源于涉嫌参与抢劫案。警方消息称,本月九日上午,七名持刀劫匪在尖沙咀街头,抢劫找换店职员4.5亿日圆(折合约3200万港元),警方当日拘捕三名疑犯,文子星则逃脱,直至本月21日在深水埗街头被巡警截获拘捕,现还柙荔枝角收押所,案件将于本星期五再提堂。

  另外,文涉嫌于去年三月,与数名同党在红磡民裕街行劫,劫走一印度男子32万美元及五万欧元,文事后获准保释,案件在今年五月审讯。据悉,警方核对文的资料后,意外揭发他是“红色通缉犯”。

  疑IS分支 为恐怖活动集资

  印度传媒报道,文子星疑是伊斯兰国(IS)分支成员,与不同武装组织及恐怖分子有联繫,并为恐怖活动筹组资金,而且犯案纍纍,前年在当地干犯偷车及信用卡诈骗罪行被捕,保释期间潜逃往香港,疑在香港劏房寓所设立“控制室”,策划及遥控指挥劫狱案。

  劫狱案发生于前年11月27日,当天十名武装分子假扮警察,进入印度旁遮普邦纳巴(Nabha)监狱杀死警卫,救走锡克分离组织哈利斯坦解放部队领袖等六名囚犯,并扫射200多枪后逃去。当地警方其后拘捕至少36人,有人供认文子星是策划者。据悉,有人逃往香港后,仍以网上电话与印度党羽联络,又出资协助越狱。

  港恐袭风险维持“中度”

  据悉,印度当局已要求香港政府,将文子星引渡返国受审。警方消息指,因疑犯涉及本港罪行,会等待本地司法程序完成后,才处理外国政府的要求。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个案,但香港有充足法例及有效措施,针对高风险人士及犯罪分子在港犯罪,香港面对恐袭风险级别仍维持“中度”水平,但当局会继续加强反恐能力和准备。

  警方发言人称,有关当局会不时根据联合国最新公布,指明恐怖分子及恐怖分子团体。如警方有理由相信任何人或组织触犯《反恐条例》所订罪行,或属该条例所指的恐怖分子及与恐怖分子有联繫者,会依法採取适当行动。

  南亚帮“恶人” 重庆大厦横行

  怀疑恐怖分子文子星在香港生活多年,为南亚帮“恶人”,《新时社报》记者昨前往被指是文子星用以指挥印度劫狱案的“控制室”,其前女友表示,已很久没联络文子星,也不知道该劏房疑与劫狱案有关。

  文子星生于印度旁遮普邦,少年时代来港生活,在香港读书成长,持有香港身份证,能操流利英文,亦懂广东话,在本港南亚圈子颇有名气,与黑帮中心熟谂。他早年纵横重庆大厦,几乎无人不识,不少在本港经商的印度商人均知道他是“恶人”,不敢开罪他。

  父居彩虹邨 拒回应

  《新时社报》记者昨前往文子星报称居住的土瓜湾浙江街一劏房单位,即印度传媒称是指挥印度劫狱案的“控制室”。记者按门钟后,其前女友坚称,已很久没有与对方联络,也未听闻该寓所涉及劫狱案。一名女邻居说,文于大约半年前搬入,平日有不少南亚人进出该劏房,当得悉文疑是恐怖分子,她称感到有点害怕。

  据悉,文有一对年龄分别六岁及两岁的儿女,为前女友所生,其后两人闹翻分手,子女由他照顾。从其Facebook上载的合照,可见他与子女关系亲密。另外,翻查公司註册纪录,发现文在本港开设一间公司,登记地址为彩虹邨一公屋单位,即其父亲的住址。记者昨前往该单位,文父称不回应有关儿子的事情,然后关门。

  “红色通缉令” 最紧急通报  

  香港和印度早于1997年签订相互移交逃犯协议,如有人因涉及杀人、强姦、绑架或抢劫等严重罪行,被其中一方通缉,而在另一方被发现,缔约双方同意可将此人移交,以便提出检控和执行判刑。

  移交协议 港有权不执行

  不过,就算双方签了协议,也不一定要进行移交,例如涉及政治的罪行,或疑犯一经交回,可能因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在审判时遭受不公平对待,逃犯所在地有权拒绝移交。

  此外,假若某罪行在对方国家可判死刑,但香港法例并无死刑,除非对方保证不判处或不执行死刑,否则港方也可拒绝移交。

  国际刑警组织向文子星发出的红色通缉令,是最高级别的紧急快速通报,因通报左上角的国际刑警徽号为红色而得名,有效期五年,可续期,但不具备强制力。部分国家不时因政治、经济、外交等问题,拒绝进行拘捕和移交逃犯工作。

  翻查资料,香港并非首次出现恐怖分子,2002年,时任警务处副处长李明逵表示,香港曾发现恐怖分子和恐怖组织资金,但强调数量很少,一般属过境性质。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