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如果不依法按政策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仍以“维稳”的思维方式另眼看待这个群体,并用政府的行政强制手段处理退役军人维权等问题,就不可能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退役军人的问题。多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对退役军人群体的认识上存在一个重大误区。认为退役军人群体是一个以“当过兵”为理由,“爱找事”、“难缠”的群体,是制造不稳定因素的“不稳定分子”。事实并非如此。广大退役军人入伍前都是经过严格政治审查的;入伍后经过解放军这所“大学校”培养、锻炼,不少人入团、入党,政治素质,军事技能,组织领导能力都得到了全面提高。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他们退役后本可以成为地方经济建设的骨干,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对待他们的安置、就业、扶慰等方面出现了有法不依,有政策不落实,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有些官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挪用安置指标,冒名顶替,造假安置亲朋等违法违纪现象。更让人不解的是个别领导干部(有的还是省部级干部),公然在大会上发表“贬军”、“辱军”言论。如某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在大会上发表“贬军”、“辱军”言论,某省政法委书记在大会上讲退役军人“站在了党和政府的对立面”,“退役军人问题超过了非法集资和反恐”,企业军转干部也“蠢蠢欲动”等辱军不良言论。在现役、退役军人中,乃至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回顾近年来几次大的集访、聚集事件,那一起不是由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错误认识、错误判断、错误决策、错误行政,甚至违法行政造成的。河南平顶山2015年“12·9”违法行政案件;河南漯河2018年 6月的非法拘留进京上访退役军嫂引发大规模“讨说法”事件,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退役军人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多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不落实,不到位。或者是政策滞后、不完善;另一方面就是对退役军人这个群体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总认为是给政府“添麻烦”、“闹事”,是在制造不稳定因素。甚至把一些合法上访、诉讼的所谓“重点人”列入不稳定人员“黑名单”进行监视、监控,并采取包干到人“看死”、“盯死”等手段,不让他们外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这种不从思想认识上解决问题,又不依法落实党中央政策,奉行“冤死也不让你告状”的错误理念,偏重利用
政府行政强制力阻止他们正当诉求的行为,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激起退役军人的更大不满,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对此,希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长远、全局、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强军”、“崇军”、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短视、忽视、轻视、鄙视退役军人的片面认识;提高民主、法治意识,疏通,畅通,广通言路,克服一切阻止、堵塞正常上访、诉讼、上网等违法行政行为;提高为民维权的正确思维,依法、依规切实落实党中央各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克服政策不落实又不让上访、诉讼的错误“维稳”思维。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 解决退役军人问题。也就不会再出现大规模集访、聚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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