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月9日电 (史静静)甘肃省交管部门9日对外披露,该省2018年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155.5万起,同比下降20.4%。
当日,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对外通报2018年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会上,甘肃省交管局秩序一处处长罗建宏说,2018年甘肃省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155.5万起,其中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06.7万起,查处饮酒后驾驶17086起,醉酒驾驶7986起,疲劳驾驶754起,超速行驶252.7万起。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图为甘肃省交管局秩序一处处长罗建宏向媒体介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史静静 摄对此,罗建宏称,目前在甘肃,酒驾的危害已深入人心,酒驾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驾驶人守法意识薄弱,“数据显示,去年甘肃省酒驾人群呈年轻化趋势,酒驾司机主要集中在30岁—40岁的中年男性”。
据了解,去年甘肃省应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的拦截查处率达到93.4%。
截至2019年1月7日,甘肃省共检验大型公路客车7091辆,报废大型公路客车9042辆。
会议还披露,去年甘肃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0人,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减少4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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