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报讯】记者海芯葆报道:对於反对派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表明不会服务蓝丝街坊,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发帖,称803基金和地区人士委讬的律师经研究后,决定报案,举报李文浩区议员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梁振英指出,香港是法治之区,各级议员不能以为顶着泛民的光环,就可以无法无天。有大律师认为,李文浩有机会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根据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主要定罪元素,当中包括(1)一名公职人员;(2)他在担任公职期间或在与担任公职有关的情况下;(3)藉作为或不作为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例如故意忽略或不履行其职责;(4)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及(5)考虑到有关公职和任职者的责任、他们所促进的公共目标的重要性及偏离责任的性质和程度,有关的失当行为属於严重而非微不足道。若果触犯的话,最高可处监七年或罚款。
大状建议市民向廉署备案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若果只是贴出蓝丝与狗不得内进的标语,未必会触犯有关罪行,因为有机会是口头上拒绝服务。但如果有当区街坊向区议员提供合适的要求,而应该服务市民的区议员却因为政见问题,选择不服务街坊,可能会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马恩国建议有关街坊可以向廉政公署备案,交由廉署跟进。此外,若果区议员取得政府或公共物资,因为政见问题而拒绝发放给某些街坊,这样亦有机会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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