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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评\落实港区国安法 中央保留管辖权

  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又一里程碑,香港各界及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强调,中央将保留对香港特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的权力,不会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这一表态,必将对反中乱港势力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昨日在深圳举行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国际研讨会,约二百名内地、香港、澳门及国际专家学者以视像方式出席,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中联办副主任陈冬、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等分别发表讲话。研讨会一方面积极回应各界对国安法的关切,另一方面则打掉了反中乱港势力欲将国安法变成无牙老虎的幻想,可谓非常及时,非常有意义。

  邓中华明确指出,要使港区国安法发挥实效,关键要按照全国人大本次决定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特区负有维护国安的主要责任,这方面的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和司法工作应当也必须由特区去完成;但中央也应当保留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对香港特区发生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实行管辖权的权力。

  当然,中央实行管辖的案件是少之又少的,不会取代香港有关机构的责任,也不会影响香港依据基本法享有的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至於何谓极其特殊情况,相信日后出台的国安法将有相关具体规定。

  邓中华还指出,为落实港区国安法,中央和特区政府都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一方面,中央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是落实全国人大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对香港特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管辖,必须要有实际抓手,产生有效震慑。

  另一方面,特区政府也必须设置相应机构,不仅要在决策层面建立权威、科学的决策机构,还要在执行层面充分发挥好本地的执法、检控、司法机构的作用,设立专门的部门,配备专门的力量,指定专门的人员,处理国家安全方面的事务,办理相关的案件。在这方面,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透露政府正在筹备成立专门机构,反映特区政府正按照中央部署,有条不紊地展开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执行,这是邓中华强调的另一重点。他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赋予相关机构和人员必要的执法权力,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他们能够高效地履职尽责。中央在港国安机构还应当与特区的相应机构建立起协调机制,监督、指导特区维护国安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情报共享。

  今年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中央隆重纪念是有深意的。基本法确保了香港的顺利回归,而今次中央为香港制定国安法,弥补了香港的国家安全短板,堪称对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的最佳献礼。正如邓中华指出,港区国安法必将成为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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