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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上班336小时合法!台网友:积假去天国喽

  立委质疑未来30天总工时可达300、连续12天每天工作12小时都是合法情况。(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劳基法相关修法争议沸沸扬扬,立委徐永明日前质询时曾提出30天300小时的班表,有媒体进一步结合弹性工时规定,竟排出30天内工时高达336小时的终极班表;对此,台劳动部却回答说,此种班表排法并不违法,但属极端案例。

  原本按照徐永明的计算,依修法后将例假挪移,最高就可连续上班12天、每天工作12小时,若于当月底及下个月初都运用此规定,劳工就有可能在30天内上班300个小时,若再进一步加入现行的弹性工时规定计算,以4周弹性工时为例,并挪移例假和休息日为2周2例、4周4例且跨月搭配,就有可能排出30天内上班28天、每天上班12小时的终极班表,总工时可高达336小时!

蔡英文表姐、台劳动部长林美珠。(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劳动部官员对此不愿正面回应,仅说此班表为极端案例,在企业使用率不高且总加班时数也未达过劳标准,再度引发争议。徐永明说,劳动部不该再用极端案例糊弄民众,而是要清楚表态到底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修法后果,要不要再修正。

  徐永明说,此次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显是仓促推出,劳动部不只没有客观数据说明,更被发现没有能力掌握修法后果,只会制造更大的过劳黑洞。他说,当过去的违法班表都将合法后,例外也将成常态,劳动部长却只盼企业自律,

  台湾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邱羽凡接受媒体访问时也指出,劳工只要发生一次过劳,健康就永远救不回来,并不是先休息比较多时间,就能工作时间更长;她认为,法律应是最低的标准,若法律都无法防止极端案例产生,那要法律做什么?。

  社运人士王奕凯说,自去年劳基法修正后,立法院就常收到运输业者的陈情,要求修正排班间隔11小时的法案,因为若改成11小时,司机就不能一早6时出门开到晚上10时,对业者来说很不方便。

  民众抗议一例一休。(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王奕凯还透露,要求将7休1规定松绑的其实是旅游业者,有不少业者都抱怨,10日旅游团之类的长时间团,在7休1规范下导游和司机都要中途换人,十分不便,因此陈情希望放宽。王奕凯说,大多业者陈情时,只要求核实计算和加班时数上限提高2项,但劳动部最后却一次修了5项,让资方大喜,有如要5毛给1块,我陈情才2条你竟然给5条,我还不爽吗?

  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有漏洞可钻的错不在钻漏洞的人、而是明知漏洞却不补的人;也有网友讽刺说,超爽der,这样可以积假出国了!去天国、功德累积到爆、台湾经济要飞天啰、没关系啦 ,大家一起用命做功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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