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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案搜索程序争议延烧 北检记者会说明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中)涉违国安法案争议,北检21日晚间首开记者会释疑。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资料照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党发言人王炳忠涉违国安法案争议,北检21日晚首开记者会释疑,发言人周士榆说,是以证人身份搜索及讯问王炳忠,厘清陆生共谍案周姓被告涉违国安法案件,符合比例原则。

  据报道,对于本案案由、王炳忠等人在本案的身份问题,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周士榆解释,王炳忠等人均为证人,本案待证内容为周姓被告涉案的相关犯罪事实,但这与台湾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审理周的犯罪事实不同。

  外界质疑本案执行过程,周士榆说,本案经调查局立案、报请检察官指挥,再由调查局检附具体事证,经检察官同意后,向法院声请对第三人执行搜索;经法院核发搜索票后,由调查官持搜索票同步对各第三人执行搜索。

  周士榆表示,调查官执行搜索时,王炳忠抗拒搜索并开启直播,因此认为他有勾串其他证人及妨害侦查秘密之虞,基于搜索的急迫性,所以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委请锁匠以强制力开启门锁执行搜索,过程均由调查官在场执行,并持续与检察官保持联系,检察官并未进入搜索现场。

  周士榆谈到,调查官在法官核准的时间,即当日上午近7时执行搜索,并于搜索执行完毕后,于上午8时30分左右陆续进行证人传讯,相关作为均符合法令规定,而王炳忠在搜索时开启直播,按照刑诉法第124条、第132条规定,执行搜索的调查官以强制力制止受搜索人进行直播等行为,于法有据。

  另外,周士榆说,本案依照卷内事证,有立即同步隔离讯问各证人之必要,但并无同时交付约谈通知书及证人传票的情事,而是由调查官先行交付约谈通知书给各证人,如有证人拒绝到场接受询问情形,才送达检察官开立的证人传票,因此,并无同时要求同一证人前往不同地点的状况,在传票上也注明要由法务部调查局先行讯问。

  他表示,除了林姓民众拒绝证人通知书与传票,调查官报请检察官指示后,依刑事诉讼法出示拘票拘提,其他证人都是交付约谈通知书到案说明。

  外界质疑王炳忠以证人身份被搜索,恐违反比例原则,周士榆解释,周姓被告涉犯违反国安法案件,涉及台湾法益及台湾安全影响重大,基于比例原则,依照卷内事证、搜索票对第三人王炳忠等人执行搜索,又以证人身份对王等人进行传讯,讯后请回,未来将持续厘清本案犯罪事实。

  北检调查王炳忠等人疑涉国安法案件,19日清晨指挥警、调单位持搜索票到王的家中等处搜索,王炳忠、林明正、新党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陈斯俊等4名新党青年军等人,以证人身份被带回调查局接受讯问,检方复讯后将人全数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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