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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动案 九男女囚35至48月

  图:理大暴动案九名被告,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5个月至48个月。

  【新时社报讯】2019年11月,大批黑衣暴徒非法占据香港理工大学校园被警方包围,有暴徒则在理大外围冲击警方防线,投掷大量汽油弹,警方拘捕多人,其中九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昨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处入狱35个月至48个月。

  掷汽油弹堵干道须严惩

  九名被告依次为22岁女社工何可珊、32岁女兼职婚宴布置员杨淑珍、23岁无业女子许卓玲、36岁男搬运工人梁展荣、27岁男工程人员张启铿、23岁男推销员李骏轩、24岁男注册护士彭绍轩、26岁男厨师何国栋及21岁男文员李昌源。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龙厚福街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何国栋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打火机、铁锤、士巴拿等物品,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

  法官李庆年指出,整个暴动维时约80分锺,数十名示威者中有部分人投掷汽油弹,把主要干道堵塞。李官认为,本案的暴动参与者是有备而来,为了达到保护公众利益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惩治被告,法庭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监禁是被告们唯一的选择。

  李官提到,本案没有证据证明何可珊、杨淑珍、许卓玲、张启铿、彭绍轩五人亲身使用暴力,经考虑整体案情及被告的个人背景,且香港现时由乱转治,令他们重犯机会大大减低,故判五人监禁35个月。另外三名被告梁展荣、李骏轩、何国栋的手套曾经沾有易燃物质,反映他们在案发时处理易燃物品,罪行较上述五名被告严重,判处梁展荣及李骏轩监禁45个月,何国栋除了参与暴动外,亦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显示他参与程度较高,两罪共判其囚48个月。

  至于九人中唯一承认暴动罪的被告李昌源,李官指其曾直接参与袭击警务人员,情节最为严重,但他在审前覆核时表示认罪,可获三成刑期扣减,终判其监禁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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