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未审核不可上线 将建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
京华时报讯 近日,文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自2016年4月1日起报送网络音乐自审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要建立网络音乐自审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内容审核标准
和规范,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自审制度和产品自审信息要向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强调,要加强网络音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网络音乐市场巡查、随机抽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警示名单和黑名单等网络音乐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对网络音乐市场实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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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曾集中下架120首问题网络音乐
今年8月,文化部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120首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这些音乐内容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已被列入网络音乐管理黑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拥有300万至600万首音乐数据库的网络音乐企业就有十余家,一直以来沿用的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制度及程序设置已无法继续满足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据文化部发布的《2014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总体规模为75.5亿元,较2013年增长2%。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51.2亿元,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24.3亿元。2014年新增网络音乐企业339家,增长率为49%。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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