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
类别:曲艺
地区:陕西
编号:Ⅴ—28
申报地区或单位:陕西省榆林市
榆林小曲是形成并主要流行于陕北榆林地区的曲艺唱曲形式,相传由明代驻扎在榆林一带的军官蓄养的歌伎从江南带来,后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以当地方言演唱并吸收化用了当地的民歌小调,丰富完善为今天的曲艺品种。
榆林小曲的表演形式为一人或二人主唱,多人分持扬琴、古筝、琵琶、三弦、京胡、碟子等伴奏并分不同行当兼唱。其唱腔音乐十分丰富,唱腔体裁为曲牌体,或单曲反复,或联曲串唱。伴奏乐器曲目多演绎男欢女爱和儿女情长的内容,尤擅表现由此生发出的离愁别怨。榆林小曲传统的节目有短有长,《日落黄昏》、《妓女告状》、《放风筝》及《梁山伯与祝英台》、《张生戏莺莺》等皆为其中的代表性作品。
历史上的榆林小曲主要是由爱好者以自娱自乐方式演唱,后来出现了作为乞讨手段的走街串巷演唱、堂会演唱及高台性的经营演出。在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中,榆林小曲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是,时至今日,这种艺术形式的发展出现了传承乏人的困难,面临失传危险,需要设法加以保护。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