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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将实施 慈善信托成“鸡肋”?

   9月1日,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正式施行,千亿慈善资金为信托市场带来各种利好。然而,看上去很美好的市场前景,对信托公司来说实现却不容易。

   8月30日,北京一位中字头信托公司合规人员告诉记者,慈善信托目前并没有税收优惠政策,这是信托公司发行产品的最大障碍。

   记者了解到,目前慈善法对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有具体的税收优惠。企业捐赠可以在企业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进行抵扣,个人捐赠则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享受税前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优惠并不包括从事慈善信托的机构。这也意味着,如果没有配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将无法享受与公益机构捐赠人同等的税收优惠。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信托公司发行慈善信托,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上和其他产品是一样的,并没有因为产品慈善性质而享受优惠。对企业来说,发行慈善信托一方面是为社会公益做贡献,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在该人士看来,慈善信托对信托公司而言,虽然存在很大的市场前景,但在没有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以前,可能只是一个鸡肋,信托公司更倾向于做自己比较擅长的领域。

   所谓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担任。在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扩大了受托人的范围,这为信托公司业务扩展创造了更多机会。

   据了解,我国2001 年《信托法》出台至今,公益信托发展极不理想,与缺乏相应的税收优惠配套政策是密切相关的。《慈善法》对此有所改进,明确未按照规定将相关文件报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信托,不享受税收优惠。

   不过,在目前政策条件下,这种机会的实现存在着各种挑战。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信托公司发行的慈善信托基本都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慈善法的实施,希望呼吁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更给于更多支持。

   今年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了慈善法草案,并对慈善信托作出新规定。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又对慈善法草案进行解读,然而在慈善法即将实施之际,有关慈善信托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

   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社会慈善捐赠总额目前已达到1000亿元,登记的慈善组织估算为20万家。但慈善公益信托则显得冷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由信托公司正式发行的公益信托计划约有10只。

   消息显示,今年民政部会有选择地开展慈善信托试点工作,明年将制定出台有关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办法。

   市场普遍认为,关于慈善信托备案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市场认可后才能评估其规模到底多大,目前来看,千亿慈善资金对信托公司的撬动作用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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