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文化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河南省今年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购买21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前,2016年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
据介绍,这1亿元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是在河南省财政厅整合以往的舞台艺术送农民专项资金省直艺术创作专项资金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奖补专项资金等6个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并新增4668万元资金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分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为4000万元。其中,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全省国有和民营文化艺术单位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研究、人才培养等给予补助及奖励;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辖市、县(市、区)国有地方戏曲院团的艺术创作、演出设备购置、优秀剧目移植复排等给予扶持。
此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为6000万元。其中,购买国有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的演出服务的资金为3000万元,主要对参加河南省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的省、市、县(市、区)级国有文艺院团及民营艺术院团给予补助;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3000万元,其扶持对象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和社会力量主办的广场文化活动,各级各类图书馆以及民间组织或个人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公益阅读等读书活动,对各级各类古籍保护单位开展的购买保存设备、修复、开发利用等古籍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