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新视界)
80年前,当鲁迅溘然长逝的时候,上海民众代表在他的棺木上覆盖了一面锦旗,上书“民族魂”三个大字。“魂”者,崇高精神之谓也。历史表明,鲁迅作品从精神层面对广大读者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从纯文学层面对读者的影响。并不是每一个读者都有必要模仿借鉴鲁迅的写作技巧,但作为鲁迅的忠实读者,首先要继承的无疑是他的精神。当年有一副挽联写得好:“平生荆棘向前进,未死精神待后人。”前一句讲的是鲁迅的开拓精神、创新精神、奋斗精神;后一句讲的是鲁迅的精神火炬有待后人传承。可以明白无误地说,纪念鲁迅的最好方式就是学习鲁迅,为民族复兴凝聚精神力量。
鲁迅首先是以“精神界之战士”的雄姿登上历史舞台的。1908年,27岁的鲁迅在文言论文《文化偏至论》中对19世纪后期西方的物质至上主义进行了尖锐批判:人们只是一心向往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把自己主观的内在精神全然抛在一边,不加省察。芸芸众生都被物欲蒙蔽,社会日趋衰退,进步因而停止,于是一切奸诈虚伪的罪恶行为,无不乘机滋生,这样就使人们精神的光辉愈来愈暗淡。必须指出,鲁迅在文中批判的物质并非物质本身,而是拜物教。当今时代,正如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形容的那样,“从来没有那么多国家里的人民,感到精神上如此空虚与沉沦”。在物质主义几欲发展成全球最高意识形态的当下,鲁迅当年的批判也就毋庸置疑地仍然具有现实针砭意义。
鲁迅在这篇论文中认为,只重视“黄金黑铁”“坚船利炮”的洋务运动救不了中国,引进“制造商估,立宪国会”的维新派也救不了中国。他对中国未来的政治道路选择虽然不如晚年那样明晰,但他当时就指出,想要振兴中华,首要任务就是培养能够容纳世界新潮流的新人;而要达到“立人”的目的,则首先要张扬他们的个性,振奋他们的精神,改变抱残守缺、麻木不仁的状态。
追求理想的执着信念
继承鲁迅精神,首先要学习鲁迅对理想和信念的执着追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中的这一名句,激励着鲁迅在救国救民的道路上不倦地追求。1927年之前鲁迅还没找到“指南针”,1927年之后他有了明确的社会主义倾向——这一点不仅从鲁迅本人的作品中得到证明,也可以从他同时代人的回忆录中得到证明。对于中国的革命道路,鲁迅在跟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是这样表述的:“我不了解苏联的情况,但我读过很多关于革命前苏联的情况的东西,它同中国的情况有某些类似之点。没有疑问,我们可以向苏联学习。此外,我们也可以向美国学习。但是,对中国说来,只能够有一种革命——中国的革命。我们也要向我们的历史学习。”
为了实现这一崇高的理想,让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成为光辉的现实,鲁迅发扬了“韧”的战斗精神。鲁迅的革命经历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鲁迅是在革命处于低潮、白色恐怖十分严酷的历史时期投身革命的。他鄙视那种想通过革命谋取特权、吃特等饭坐特等车的蛀虫,而崇敬孙中山、李大钊、瞿秋白这些将自身与革命融为一体的革命者。其次,作为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鲁迅深刻了解中国的国情。他从来不对革命抱有罗曼蒂克的幻想,所以即使革命暂时遇到挫折也从不消极动摇。比如1935年底,北平的军警对参加“一二·九”运动的爱国学生残酷镇压,“水龙喷射,棍击刀砍,一部分则被闭于城外,使受冻饿”。鲁迅在《题未定草·(九)》中仍然乐观地预言:“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
当前我们为实现中国梦而进行的各项改革,其艰巨性与复杂性都绝不亚于历史上的任何一次革命。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对崇高理想的执着追求,在改革的征途中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且介亭杂文·中国语文的新生》)。奋斗几十年,“从个体来看,仿佛是可怕的,但倘若这一点就怕,便无药可救……因为在民族的历史上,这不过是一个极短时期,此外实没有更快的捷径”(《华盖集·忽然想到(十)》)。
甘作奉献的牺牲精神
要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还必须发扬鲁迅甘作奉献的牺牲精神。1935年冬,有位叫周剑英的读者写信,希望鲁迅开列出自己的“人生计划”。鲁迅同年12月14日回信说:“我的意见,都陆续写出,更无秘策在胸,所以‘人生计划’,实无从开列。总而言之,我的意思甚浅显:随时为大家想想,谋点利益就好。”在鲁迅看来,道德可分为四个层面:等而下之的叫“损人而不利己”,如强盗放火;其次是“损人利己”,这是古往今来一切剥削者、掠夺者行为的圭臬。五四时期的启蒙者曾倡导“人我两利”的新道德,即所谓“利己而不损人”。然而在道德的天平上,“人”和“我”这两端又很难找到一个稳定的平衡点,在立身行事时不是向“人”一端倾斜,就是向“我”这一端倾斜。基于这种状况,鲁迅崇奉一种“损己利人”的道德观,并身体力行。表现为“在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活”(1926年12月16日致许广平信)。在文艺领域,鲁迅甘当培育鲜花乔木的泥土,甘当构建崇楼广厦的一砖一石,甘当提携青年才俊的梯子和垫脚石。凡此种种,都是“损己利人”的具体表现。
“损己利人”是一种具有超前性的道德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人人都能通达这种境界,公民做人的底线是遵纪守法。但这是一种人人都应该景仰并向往的道德境界,对提升全民族道德水平能起到引领作用。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寓含的就是这个道理。高尚的品格是人性最高形式的体现,它能主宰人的生活,最大限度地体现出人的基本价值。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我们之所以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个统一目标,就是因为人的思想道德面貌体现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对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方向把握产生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如果用泯灭良知的手段捞钱,用坑害他人的办法圈钱,把物质利益当成唯一的价值追求,就从根本上违背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所以,弘扬鲁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牺牲精神,能够净化当前的社会环境,其现实意义不可低估。
别立新宗的创新思维
鲁迅的精神世界中还有一个宝贵的传统,那就是他的创新精神。鲁迅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中华民族浴火重生的时代,很多价值都需要重估,很多事情都需要重新来做。因此,荡涤旧物,别立新宗,就成为一种时代的使命。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鲁迅明确指出有两种“破坏”:一种是“寇盗式的破坏,结果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建设无关”;另一种“轨道破坏者”则有理想之光的照耀。他们高呼猛进,“将碍脚的旧轨道不论整条或碎片”都一扫而空,清除旧的瓦砾场,营建新生事物的大厦。
“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鲁迅:《〈苦闷的象征〉引言》),鲁迅的创新精神首先表现为思想观念的创新。他在为中国新文学奠基的《狂人日记》中,就借狂人之口发出了洪钟大吕般的声音:“从来如此,便对么?”鲁迅对旧价值观的质疑是为了求异。他运用创新思维对中国社会和中国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得出了很多振聋发聩的结论,其思想的深度和广泛性为同时代的作家所不能比肩。在小说创作领域,他不但打破了以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为中心的传统格局,把满腿是泥的农民和其他弱势群体作为关注对象和表现中心,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勇于探索。正如茅盾在《读〈呐喊〉》一文中所言:“在中国新文坛上,鲁迅君常常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呐喊》里的十多篇小说几乎一篇有一篇新形式,而且这些新形式又莫不给青年作者以极大的影响,必然有多数人跟上去试验。”鲁迅的杂文,在散文体裁中又融入了诗与政论的因素,既不同于中国的传统杂文,也不同于西方的随笔,而是一种全新的创造。鲁迅的创新精神,同样是当今时代热切呼唤的时代精神。
精神传统是一种隐性的力量,是构成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涵。所谓隐性,是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之所以又能成为一种力量,是因为它所包含的价值取向、人生态度、道德情操能够转化为一种现实的动力。这种力量不但为构成硬实力的物质手段所不能取代,而且在某种条件下,其威力还有可能超越物质手段。我们走出了“精神万能”“耻于言利”的误区,但绝不能又步入“金钱至上”“物质唯一”的误区,失去对欲望的节制,对灵魂的关注,对精神的追求。鲁迅曾经说过,中华民族历受外族入侵之害,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撑以至今日,就是有一种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精神,有一批引领民族精神的“中国的脊梁”。让我们继承和发扬鲁迅的精神,共同构建一座光耀千秋的中华民族精神殿堂。(作者:陈漱渝 鲁迅博物馆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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