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第十一届全体会议首次将中国的故宫博物院、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泰山、长城、秦始皇陵(含兵马俑坑)、敦煌莫高窟六处文化与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英国的巴斯城、哈德良长城也同时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30年过去了,中国的世界遗产已经增加到49处,在世界遗产保护中所积累的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赞赏。英国在将世界遗产融入大众生活、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有目共睹。
前不久,由国家文物局支持、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英国文化教育协会、英国大全馆文化教育处主办、首都师范历史学院协办的“中英文化遗产高层论坛”在北大举行,中英双方的代表就世界遗产保护的众多话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本期文化圆桌选择了四位代表的观点以飨读者。
——编者
文化遗产是共享资源
亚历山德拉·沃尔(英格兰遗产委员会国际合作部部长)
我们为什么重视世界遗产,文化遗产为什么深具价值?在英格兰,主要有三个论点被用来倡导遗产价值。
第一个论点是工具化,遗产最重要的是作为行动工具的价值及实用性。讨论遗产的价值时,我们不仅应当考虑遗产的经济价值,同时还要考虑到其他的价值。谈及世界遗产的保护,国家无疑应该尽最大的职责,发挥最充分的作用,但2008年我们成功地发布了《保护准则》,确定了一些关键“原则”:文化遗产是一种共享资源,每一个人都应该能够参与到让历史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中。
2010年,与文化遗产建设相关的经济产出在41亿英镑左右;文化遗产旅游业为GDP直接贡献43亿英镑,在2010年创造11.3万个就业机会,在2011年创造13.4万个就业机会;在历史环境中投入的每1英镑,为当地地方经济额外贡献了1.6英镑。这些都显示了遗产对于英国经济的巨大价值。
第二个论点是文化遗产在可持续性发展中的作用,或者说文化作为可持续性发展第四大支柱的作用。
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一旦被破坏,即永远消失。在英格兰,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规划体系中早已得到普遍的认同,但过去十年的发展使它在很大程度上更加凸显。英格兰遗产委员会的成就之一,是使文化遗产被接受认可为可持续发展的第四大支柱。相关组织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能够传承国家认定或非认定遗产之重要性的“发展”,因此英格兰或许是唯一一个在其规划体系中以这种方式认可文化遗产的欧洲国家。
虽然没有人会否认文化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作用,但挑战在于确定它的位置以及确定它该如何被衡量。是交叉于经济增长、社会包容和环境平衡这三大既有支柱的方式更为主流,还是它自成体系更好?
第三个关键的政策论点围绕着公众参与和福利。新的证据表明参与遗产相关活动、福利和健康之间具有积极的联系。在英格兰,大多数人认为包括世界遗产在内的文化遗产对当地社区至关重要,人们喜欢置身于各种历史场所,也有意愿在可能的情况下成为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
调查显示,在英格兰73%的成年人(以及69%的5至15岁儿童与青少年)去过至少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地,超过现场观看足球赛的人数;大约50万成年人规律性地在文化遗产机构担任志愿者;13%的成年人(700万人)曾向文化遗产行业进行捐赠。
英格兰的民众愿意为遗产付出时间和金钱,尽管这并没有明显可见的回报。此外,大多数被保护的遗产地归个人所有,他们承担了维护的费用和职责,而在英格兰,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税收减免或政府津贴。他们只是想证明,遗产是他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戎卿文、张剑葳整理翻译,刊发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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