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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立法推进河长制

3月31日,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枫石村三卿口溪三级河长黄开良(左)与二级河长、峡口镇副镇长邵惠龙一起巡查当地河水情况。

《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草案)》28日由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国内省级层面首个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立法。

记者 王小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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