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绘就了一张美好蓝图,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规划》强调要加强文化部、财政部对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艺术基金工作原则,尊重艺术规律和基金制管理规律,坚持质量第一,树立制度为本、制度先行,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的理念,不断完善促进国家艺术基金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规划》针对具体保障措施提出了八个完善。一是完善地方工作体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完善信息支撑体系,五是完善监督体系,六是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七是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八是完善日常工作体系。
这八个完善将为国家艺术基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证阳光运行提供保障。抓好《规划》的实施,需要从申报立项、实施监督和成果推广等方面加以统合统筹,在实施过程中,还要注重与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相结合:一是要和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相结合,高质量、高水平地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要和成果运用工作相结合,做好成果运用和转化工作,使资助项目能够可持续地发挥作用;三是要和地方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