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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消防车具备推广价值

罗志华
10月10日,一辆迷你电动消防车开始在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上岗。这种消防车身材小巧,可以直接开到居住密度大的老旧小区内,还能喷出15米高的超细水雾。今后根据运营效果,这种消防车有望在东城区其他地区推广。(10月11日《北京晨报》)
遇到火情第一反应是迅速拨打火灾报警电话,让消防车在第一时间赶来灭火。然而,在城市里的很多老旧小区、在农村的传统村落里,没有为消防车预留道路和作业空间,有时连消防栓等基本的设施都没有,消防车根本无法发挥作用。一些商业区或城中村,虽然建设的年代不久,但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让消防车没有用武之地。
在这方面,社会并不缺乏教训。消防车开不进的区域,往往设施不全、电路老化、杂物随意摆放等现象较为严重,也正是火灾的高发区域,一旦起火,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火灾发生而消防车不能抵近救火时,很多人会想:要是有一些小个头的消防车进入狭窄的空间,那该多好。
问题是,消防车的个头小,势必影响到它的救火能力,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小个头消防车的存在价值就十分有限。此次北京出现的迷你电动消防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种车储存140升到200升的消防用水,在没有外接水源的情况下,水雾能够独立喷射10分钟左右。不仅如此,当遇到大火时,只要接上大型消防车或消防栓等水源,即可源源不断地喷射水雾。技术更新赋予了迷你消防车强大的功能,其存在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
于是,这类迷你消防车就具备了较大的推广价值,甚至可以成为一些老旧小区和木质古村落的标配。不仅如此,这类小型消防车还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假如能够使其具备强大的增压功能,它完全可以发挥出类似于大型消防车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防范因为迷你消防车的出现,助长消防方面的麻痹心理。比如,建设标准化的消防设施、保留足够的消防通道,是确保消防安全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关键,假如因为消防车出现迷你型,就忽视了相关设施的建设,或者取消、占用了消防通道,就会适得其反。迷你消防车值得推广,但不能让它对消防体系和规则形成不良影响,只有不同大小的消防车形成互补,方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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