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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报警立即受理应成标配

11月1日,据当地媒体报道,江苏省公安厅发布22项现场执法标准,其中包括,对人员失踪的求助或报警,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诿对于一些情况可疑、可能遭到违法犯罪侵害或处于危险状况的,无论失踪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接警单位都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组织紧急处置。 从此前媒体报道的案例来看,成年人失踪24小时立案,是不少地方警方都普遍存在的一项处警常规。尽管对此,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专门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但问题是,对于那些不属于儿童妇女范畴的、其他一般成年人的失踪报警,警方是否也会立即立案、不需要等24小时,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说法。 这种背景下,此次江苏公安厅发布的失踪报警立即受理执法标准,无疑值得肯定,不仅有利于厘清相关警方现场执法标准,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所有失踪人员的权益。 诚然,成年人失踪24小时立案处警规则,并非完全没有合理性通过24小时的等待,确实可能避免一些误报情况的发生。但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面对人员失踪报警,如果仍继续株守失踪24小时才立案的习惯做法,显然已不合时宜。很明显,凭借目前十分发达的各种通讯、信息监控技术,如手机定位、监控视频等,一个失踪人员报警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是否确实属于失踪、发生意外,根本无需等待24小时。 张贵峰(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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