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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聚焦:文化立法以前所未有速度力度推进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等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吴恒在会上强调了文化立法工作的重要性。文化具有教化、引领社会进步、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属性。在网络时代,在我们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中外各种文化交融,促使我们对我国文化发展进行引领,对涉及受众最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顶层设计。但文化立法工作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也有不少难点。吴恒说。  5年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文化法律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还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改变了文化领域立法长期以来较为薄弱的局面。吴恒认为,新制定的这些文化领域的法律,明确了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一些管理制度,优化了服务功能,这对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食粮都具有重要意义。  吴恒在回答记者文化立法进展情况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化立法方面的新动作、新思路的问题时表示,十八大以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文化立法工作,成效显著。文化产业促进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吴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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