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15年前的今天,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了中国版图。就在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付诸实施,当时总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的陈佐洱,不仅参与制定了香港基本法,也参与制定了澳门基本法。他说,两法一脉相承,却有不同。这是因为两地的差异,也是因为澳门基本法制定在后,可以总结经验教训。然而两部基本法更多的是相似之处,比如两部基本法的第23条都规定了特区要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然而立法的过程在两地却迥然相异。2009年,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在立法会高票通过。陈佐洱说,在“一国两制”的实践中,后成立的澳门特区这个“小弟弟”,在一些方面却走在了香港特区这位“大哥哥”的前面。
吴小莉:23条立法在澳门可以说是非常高票的通过,为什么在澳门会有这样的情况,而23条立法在香港就完全不同的景象?
陈佐洱:这个是由澳门的历史和澳门的现实,基础我觉得跟香港是有不同的。但是澳门特区政府坚决贯彻一国两制,按照基本法来办事,我觉得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现在全中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就是香港还没有国家安全法,这个联系到占中也是值得深思的。当然了澳门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根据两个特区的历史和现实,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共同的地方就像你刚才讲的,23条的立法,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这是共同的,特区政府应该来完成的,它的责任,它的义务。
也有不同的地方,澳门有澳门的特点,比如说关于允许博彩业继续经营。比如说对于土生葡人,这么一个族群在澳门,他们的生存发展,他们的权益保障,这又是澳门的一个特点。还有一些有改进的,或者是根据澳门的特点,做出了不同于香港的一些规定的。
吴小莉:比如说?
陈佐洱:比如说澳门基本法第47条,就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要经过协商,或者选举产生。就写到这里了,那么在基本法的附件里面也讲,如果要改变这样的一种选举办法的话呢,也是要通过立法会2/3以上通过,行政长官同意然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吴小莉:澳门并没有在基本法当中特别明确普选这个问题?
陈佐洱:就是根据澳门政治发展的特点来的,当然它将来也会向这个目标发展,我是有这么一个预见,总是不断的发展民主,但是呢在基本法里面呢,它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澳门的历史和现实就做这样的规定。这样会比较少一些争议,但是不是说不发展民主,照样发展。
比如说基本法第68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议员,多数议员通过选举产生,你注意啊,多数议员。这也是因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一个宗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一个政治体制,它就是以行政长官为主的行政主导的,其实这也是香港基本法的一个原则,一个指导思想,行政主导。为了保障这个行政主导,为了使行政和立法的关系能够更加融洽,互相配合,而又互相制约,又不同于实行西方的那种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就做了这个规定,多数的立法会议员选举产生,所以呢,有一部分澳门立法会的议员是通过委任来产生的,这就保障了行政长官行政的主导和行政、立法的和谐的、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关系,这是澳门跟香港不同的地方,是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来制订的。
你比如说改进的还有,关于澳门基本法第24条永久性居民的定义问题,香港基本法起草,应该说是很明确了,但是有的法官还会钻空子,加以错误的理解,所以香港回归不久,就闹了这个。
吴小莉:居留权
陈佐洱:永久性居民的定义的一个案子吧。由于终审法院法官误判了,所以使得如果按照这个判例的话,内地很快就可以上百万的人都可以变成香港永久性居民,就马上就可以涌到香港来了,那对香港来讲不是一个太大的冲击了吗?所以不得不全国人大常委会加以释法,纠正了香港终审法院的误判。那么在澳门基本法第24条起草过程中间,关于永久性居民的定义,就写得了规定更加明确,文字更加精准了。
就在香港立法会时常陷入拉布战,行政效率降低的同时,澳门立法会却履职平稳。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的实践中,澳门特区形成了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立法会除了起制衡作用,还强调配合。不过,外界的质疑声也同样存在,当2006年有“澳门开埠以来最大贪污案”之称的欧文龙案浮出水面时,就有评论认为,澳门立法会在制度建设功能方面尚有不足,对于官员的个人道德操守没有法律规定,缺乏问责制度。
吴小莉:我们还看到了澳门基本法的第59号规定要设立廉政公署,当时为什么会把这一条放进去,是不是也是因为香港的经验?
陈佐洱:是,为了使政府更加廉洁,这也是澳门的历史教训,和澳门的特区成立以后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新设立了廉政公署,新设立了审计署,澳葡之后没有审计署的,没有这样的人才,怎么办?北京帮助他培训,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帮他们培训了很多干部。
吴小莉:但是也有人提到说,即使是有了廉政公署,但是也出现了欧文龙案,所以司局长他们的问责制并没有完全的显现,也是因为行政主导使得立法会的监督的权力是不是受到了钳制。也开始有出现了一些检讨的声音,你怎么看,在行政主导的澳门,特区政府怎么样子去平衡,制衡和配合?
陈佐洱:是,我想这个首先跟行政主导,这个基本法的主导原则,是没有矛盾的,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以后,施政中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缺点,包括严重的欧文龙案,这个跟行政主导是没有必然联系。恰恰因为有了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更好的发展澳门的政治民主,更好的实行在特首和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下面,不断的加以改进。我看现在的崔世安特首,最近的几次讲话,都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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