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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亭:莫乃光又转軚 反对派再内讧

  文|李继亭

  当凡事都要政治化,最终只会害了泛民自身。版权条例修订草案本不过是一条强调版权保护的议案,但泛民一再无限放大,甚至上纲上线到网络23条的地步。但这种做法有如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原本就四分五裂的反对派阵营进一步内讧,迫使他们必须要在支持美国老板与支持本地网民之间做抉择,例如梁国雄(长毛)要被围攻、莫乃光要一再转軚、民主党、公民党则遭到两边夹击,过程既痛苦又难看。无论如何选择,反对派都将是最大的输家。

  《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明日将在立法会进行二读。该条例早在2011年就曾经提出一次修订,但未能成功。此番重来,通过机会较大。事实上,该条例不过是强调对版权的尊重与保护,是要改变香港落后的事实,以与世界接轨,与所谓的限制言论自由八杆子打不到一起。但反对派之所以叫反对派,就是只要政府提出的就要反对,以显得其政治正确。

  然而,对于非高度政治化的版权条例来说,如此做法有如双刃剑,固然获得了激进网民的支持,却会失去真正独立创作人的信任。而整个泛民阵营,亦因此进一步内讧。极端激进的一派、相对温和的一派、倾向支持美国立场的一派,这三派之间无法形成共识,更要考虑明年立法会选举的因素,互相指摘,丑态毕露。

  例如,黄毓民提出逾903项修订,意图打拉布牌去巩固激进立场的网民支持。但这种做法并无法得到其他反对派的全力支持,民主党便表明不会响应。而由于黄拉布式修订水平太低,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日便裁决只批准当中42项,指出当中823项修订为无实质改变,纯文字上的修改,如改粗体或斜体字,对条文的实质含义无任何影响,故不批准加入为修正案。黄毓民修订不获批,最终只有他自己一人出来抗议,其他泛民知道拉布最不得人心,早已躲得远远。例如,曾经的党友陈志全称虽会投反对票,但无意加入拉布行列,便是狠狠地掌了他一巴掌。

  除了黄毓民的可笑,另一个被人所不齿的是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此君转軚已成家常便饭,在创科局一事上便已是数度玩弄立场游戏。他两天前接受报章访问时还称,会支持由三名民主派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但若修正案遭否决,亦会支持原议案。但昨日电台节目中突然则改口称,因近日听到网民声音,所以会投反对票,并信誓旦旦地称这是:最新亦是最后的立场。

  莫的解释是,一直认为现行法例经修订后会更好,因为加入豁免范围,但这几天他听到网民声音,知道三项修订案得到很多支持,故他尊重这看法云云。这种解释真是用来骗小孩也没人会信,法律的原则仅仅在于网民的声音?而莫身为资讯科技界议员,过去三年来难道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事实上,以上不过是藉口罢了。这名原本与美国总领事馆走得最近的反对派议员,曾经响应过美国的要求,如今突然改变立场,既有政治狡黠的算计(明知草案通过的可能性会很大,不用夹在中间做小人),又有对明年立法会选举的考虑,希望以此来标榜自己成扞卫网络自由战士。但其过程太过滑稽搞笑,虚伪善变徒增网民笑料而已。

  至于公民党,同样没有赢得什么便宜。其党员毛孟静承认,被版权持有人及网民代表夹实,需在保障版权及创作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她个人倾向反对,但投反对又好似唔尊重版权,该党仍犹豫当中。而工党何秀兰则人格分裂地称,反对将部分侵权行为刑事化,但认为草案提出的安全港豁免系好嘢,因此该党四票或全投弃权。民主党单仲偕会建议该党支持草案,以推动香港发展创新科技。

  显然,整个反对派已经因版权条例陷入近年来少见的分裂状态。对政府议案投支持的有,投反对的有,投弃权的也有。当中决定这种分歧的,除了美国这一幕后老板发功的作用外(工党、民主党、公民党最受美国支持,此草案美当局已施压多时,若关键时刻不投赞成票将难以交代),更有对明年立法会选举的算计(各党害怕被阵营内的团体抢去选票,互相防范)。

  在这种状态下,泛民内部所有党派,无一不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人真正从香港整体利益考虑,这真是香港政党的悲哀。

  如果连版权条例都要如此高度政治化,那么,香港还有什么条例可以正常通过?这种凡事政治化的做法,最终反对派只会反受其害。事实上,刚过去的区议会选举已经给传统泛民政党敲响了警钟,许多市民已经不再信任这些政党与政客,如果继续这种只懂破坏又无建树的立场,明年立法会选举,就算他们可以有高精度的算计,但难免遭到大多数理性选民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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