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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中:反对派是阻李波返港“真凶”

  参与游行港独分子,多次冲击警方防线,场面屡生混乱/新时社报记者林少权摄

  文|陈健中

  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失踪案纷扰已多时,在李波本人多番报平安、前日甚至拍下一段录影去呼吁各方勿干扰正常生活情况下,依然无法逃过被政客利用局面。反对派为求达到不可告人政治目的,一次又一次地误导公众,昨日由支联会举行的游行,更是这种政治目的集大成者。但显而易见的是,反对派不仅没有尊重案件事实,亦没有尊重李波本人意愿,更无尊重当事人私隐权。如此不择手段去消费李波本人,试问这岂是符合人性的正常做法?

  反对派是阻李波返港真凶

  昨日的游行支联会号称有六千人参与,警方数字则是逾三千。当然,只要有游行,不论人数多少,当中现象都值得关注。然而,从整件事的发展以及游行期间发生的事件来看,这宗游行纵然打着营救李波口号,但背后却是无法不令人质疑,这是一宗反对派惯用政治操弄伎俩,是要通过误导市民去散布恐惧、激化矛盾去撕裂社会。

  事件有三个基本事实必须弄清楚:第一,李波有没有失踪?第二,当中有没有被掳劫的因素?第三,李波为何无法即刻回港澄清事件?事实上,这些疑点在案件刚发生之时,的确是令人疑窦丛生。但是,随着事态不断发展,一些相对客观证据、证言公开后,以上疑问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答。

  首先,李波并没有失踪。在过去一星期中,当事人两度以传真方式发回信件报平安,而李波夫人亦证明是李波本人所发出,其后更主动到警署去销案。从常识去理解,失踪案要立案,必须是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但这一点显然已经有充分事实去支持李波并没有失踪。既无失踪,那么反对派所持的立场就有问题。

  其次,并无证据证明是被掳劫。李波曾在传真中表示,是以自己的方式回内地,前日《头条日报》报道一段由李波现身录影中,再次申明是自己返回内地。而李波在另一封传真中再次表示:我已一再说过,这次回内地完全是我个人行为,是为了解一些个人事情,与他人无关。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为了这件事大造文章。不管你们出于什么目的,妄想从中得到什么利益。如果当事人一再强调是自己返回内地,那么在没有新证据之下,反对派强硬说是被内地执法部门掳劫回去,便无法站得住脚。

  其三,李波无法立即回港全拜反对派之赐。李波失踪之初,其夫人向警方报案,事后得知真相后主动销案,如果就此于此、没有其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我和家人正常生活,使我们遭到很大压力,心力交瘁。这样氛围下,我还怎么回香港?从这封信中可见,李波说出我还怎么回香港?这样的话,显然已经是十分气愤了,这亦反映出,李波可能原本已经准备回港,但因事件愈搞愈大,令他无法抽身回来。从一角度而言,李波固然有主观意愿去决定回不回,但反对派一手搞大、造大,是令李波无法尽快回来的主因。

  当然,反对派或许会说,所有证据都非直接证据,甚至会以阴谋论去猜度称李波是被迫录影、非自愿录影、传真亦非李波亲笔等等。但是,政治口号可以无限上纲上线,查案却需要确凿证据。反对派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以自己主观意图去牵强附会,将所有责任都朝内地执法部门去推,这并非实事求是的做法,更非从李波有益角度去想。

  事实上,李波本非公众人物,既非政客亦非名笔,只是一间专卖政治书、禁书书店的负责人。香港类似铜锣湾书店的这类书店,多不胜数,何以单单只强掳李波等人,而不是别人?既然不是公众人物,就应当享有法律所保障的个人私隐权。李波已经强烈要求尊重我的隐私,那么,反对派政客是否可以暂时停止政治操弄、给李波一些空间去处理自己的私事?

  政客激化事件句句见血

  但从反对派昨日游行的表现,市民可以看见,这些嗜血如命的政治人物,不仅没有任何保护李波的意思,甚至是将事件往死里迫。从一个极端角度去看,反对派最有利的结果是李波永远回不来,只有这样才符合反对派政治对抗的需要。游行中李卓人以及公民党等一些极端政客,尽管高叫冠冕堂皇的政治口号,但实际上是句句见血,是将李波及其家人往死迫,居心之狠毒,令人不寒而栗。

  尊重李波个人意愿、尊重当事人私隐权,就不可能出现现在反对派所作所为。市民更不应被反对派蒙蔽及误导,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掳劫下,就应当相信当事人的亲自解释。以证据为依归,以事实作准绳,是评判事件的唯一法则,放诸四海任何事件都是适用的。市民期望李波能尽快、安全返回香港,届时不仅真相会大白,反对派政客歪曲事实及背后的政治用意亦会显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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