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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社评:“绕道”迫不得已 行政有权主导

  为确保高铁工程不致停工以至烂尾,特区政府已将追加一百八十九亿拨款的申请直接提上财委会审议;政府釜底抽薪,反对派扬言要瞓身顽抗,拨款申请未来一月在财会的争持将仍然激烈。

  面对有关情况,特区政府必须要以灵活和有力的举措来作出应对,关键是要坚持依法有效施政,不能任由反对派没完没了的拉布损害经济民生。

  当前,有两点应该是明确的:一是行政立法关系要维护,对议会规程和议员权责要给予应有的尊重;二是要充分贯彻行政主导的方针,不能让施政不前、是非不分的乱局再继续下去。

  就第一点而言,根据基本法,立法会是特区唯一的立法机关,依法享有审议、辩论政府财政预算和公共开支的权责,而这也是把关公帑用得其所、不会被滥用的重要一环。此点无庸置疑,也没有人要质疑。

  但是,审议有权,却不等于可以滥权、更不等于有权就要用尽,议员提出的质询必须要有根有据、合情合理,就是认为非拉布不可,也要拉得有谱才行。而面对议员的合理质询,政府有责任作出切实回应,不能企图跳过某一个环节实行霸王硬上弓,这是对议会的不尊重,也是对行政立法关系的损害。

  然而,眼前事实是,长毛、陈伟业、陈志全等人的拉布,已经到了完全无理和失控的地步,不仅不是合理质询,而且与市民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就像高铁追加拨款如果不能及时通过,不仅工程造价会再度攀升,还会连累数以千计的工人失业。试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果不採取对策,绕过工务小组把拨款申请直接提上财会,那后果就和坐以待毙无异,作为政府是不能眼白白看?高铁已投下的六百五十亿泡汤的。

  当然,在未来的日子,特区政府如非确有迫切需要,如此次高铁的乾塘已迫在眉睫,绕道某一项规程、跳过某一个委员会的做法是不足为法的,基本法给予立法会议员的审议权责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对此,包括特首梁振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都已一再言明,绕道是不理想的做法,只是基于市民利益才不得已而为之。看来政府维护行政立法关系之心是不容置疑的,怕的只是树欲静而风不息,长毛一伙不会就此收手而已。

  至于第二方面,特区政府以至全体市民都必须明白,政府依法有效施政,是基本法明文规定的权力和责任,特首工作是要向中央和特区双重负责的。在一些重大施政问题上,如政制发展以至涉及两地沟通、全国一盘棋和特区长远发展的跨境基建,必须要摆正民意咨询、议会审议和行政主导的关系,必须确保行政层面的确居于主导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否则,不仅特区施政难言畅顺,社会也会因此而陷入喋喋不休、争拗不断的困境。梁振英上任以来,立法会反对派议员乱会、乱政、乱港的局面已经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是时候必须作出较大的改变了。

  作为立法会的建制力量,财委会代主席陈鑑林正准备大幅增加开会时间,以便及时通过高铁的追加拨款。面对疯狂拉布,疯狂加会也是在所难免了。

  本文系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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