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钦元
今天(15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英生杀妻冤案”真凶武钦元强奸上诉一案公开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的原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武钦元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1996年12月2日早晨7时30分左右,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对韩某实施了强奸,并致韩某死亡。为掩盖事实,试图制造爆炸毁灭犯罪现场。案件发生后,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8月13日,经过安徽省高院复查再审,于英生被宣告无罪,结束17年漫长冤狱。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在经过4次询问后,武钦元才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央视记者项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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