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赤琰
港大学生再次在校园高级教育殿堂,向该校最高管理机构、校务委员会委员发动有组织的暴力冲击。这种行为,发生在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身上,是港大的不幸,是香港的不幸。那怕他们拿着天大的理由,但是一再动用暴力,而且施之在被社会尊重、且最具教养和身份的高级知识分子身上,不能容忍。更令人感到难堪的是,这些人竟然无知到,自己口口声声高叫要维护香港核心价值,恰恰正是在破坏这价值。这只能说明在他们冲动到无法克制自己。而发动暴力的一刻,他们已彻底将自己受高等教育的,有知识的,有信仰的,有可为的身份给破坏了。
情况严重葬送教育
为什么说得这么严重?起码有以下六点可以判别这事件的大是大非!
第一,那怕是他们执着要改革现有的校监制度,有多重大的理由(本文作者早已在《信报》撰文,分析过去长期以来校监由港督出任的考量是什么;在主权交接后,在旧有制度不变的宪制规定下,为什么不变的考量又是什么),但是在大学采用暴力手法去销毁制度,其行为严重到的程度,是宣告知识分子在面对难题时知识破产,这样做的结果,也宣告大学教育破产,对大学生的知识教育无能为力。因此,在此要郑重地提醒港大绝大多数的学生,大家是否认同这批学生向社会宣示,港大的知识教育和科学教育已告破产?面对如此大是大非的问题,沉默便是姑息,姑息所付出的代价,是所有港大学生的身份也被断送了!
这事件所涉及的大是大非是:社会送这批大学生受教育,是在他们身上托负重望;要他们接受大学教育,能够发挥人类无止境增长的学识与智力,从而为人类文明创造更高的文明。这文明是什么?就是在人类身上祛除野蛮,诅咒暴力。可是这批暴力者,却令到他们的校长在暴力冲击中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一校之长竟有此感觉,可见该校失控的严重度。
第二,究其暴力行为,起码有以下有失大学知识青年的身份:
其一是有失理性的修为。
身为大学知识青年,所学何事?追崇理性行为、扬弃感情用事是也。像追求大学制度改革的严肃大事,不是一些大学生跳出来,说改就改,也不是少数人可以左右多数人的事。而是要结合各方在大学有持份者,从长计议,小心策划,理性讨论,而不是靠蛮冲直闯可以成事的。身为大学受教者,动辄感情用事,这真是有失理性和操守的行为。这样下去,将来出来社会做事,绝对不是社会之福。因此广大市民,应严正看待港大部分学生失去理性的暴力行为,学校管不了,社会也就不能袖手旁观。
其二是有失科学求真的修为。
究其整个事件,是源自指摘校委会在审批副校长人事聘请时,有不当之嫌。但是整个指摘,犯了不能秉持科学求真的态度的错误。就以当时李国章在会上的评估来论,身为校委其中一员,李绝对有权表达他对副校人选的要求。其他委员可以有他们各人的要求,李同样也有权要求副校人选要有博士学位,这有什么错?如果这也有错,要求可以没有博士学位的观点,不也同样有错吗?更何况说到底,委员会整体开会讨论的科学精神,是集思广益;大家把自己意见说出来,在会上由大家考虑,最后各人听了会上大家的意见后,再行表决,是典型民主形式。这个集体决定,不能因某个特定的人说了某些观点,便要他个人承担会议的正式决定。可是港大竟有不下四千师生校友,竟然以揭发为名,究责于其中一个委员;针对李国章与其个人在会上的观点,作出铺天盖地地指摘,甚至连校委会制度也要否定掉!这有违科学求真态度,真不可思议!
政治暴行破坏制度
其三是有失学术自由的神圣操守。
大学之所以享有学术自由,既是权利,也是责任;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同样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大学最高管治权的校委会,其决定那怕对某些人不利,或引起某些人不满,大学作为学生自由的殿堂,大学师生自然可以讨论,表达不同看法。但发动校友与师生展开暴力行动,去冲击校委会开会,及对校委人身冲击,那沦为政治行动。打着学术自由的名义而竟致动用暴力,而且是对手无寸铁、从没动用武力自卫的校委施暴,那就严重损毁享有学术自由权利者的应有责任。世界上没有不负责任的学术自由权利,推卸责任便是断送权利。
其四是有失尊重制度的操守。
不错,世上没有完善的制度,但也不可以不尊重制度,否则会变成没有制度。当今举世讲求法治制度,任意破坏制度,是违反世界潮流。所要求的尊重制度,指的是给予制度运作空间。即使认为制度未臻完善,也必须依照制度规章进行更改,但不能因为不完善,而采用暴力手段去破坏制度,那不是尊重制度应有的操守。
以上只是四大不当行为。其他仍有不少不是之处,暂且搁住不谈。
作者为原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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