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狱友出狱后不思悔改,路遇停靠在酒泉城郊的一辆轿车后心生歹意,挟持一男一女两名人质并向人质家属索要80万元现金,最终身陷囹圄。记者1月20日从肃州区法院获悉,近日,此案由该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刘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嫌疑人冯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冯某曾因抢劫先后坐牢,出狱后不思悔改。2015年5月12日晚11时许,刘某和冯某携带手铐,在肃州区滨河南路处预谋劫财,发现一辆奥迪Q5轿车便盯梢。随后,刘某和冯某敲开车门,用手铐将车内一男一女控制挟持,并向被害人勒索现金10万元。因勒索未果,两名嫌疑人驾车将人质挟持到张掖市高台县。
5月13日凌晨1时30分,人质何女士趁嫌疑人不备向朋友发出求救信息,朋友立即将此讯息转告其家人。2时40分,何女士家人向肃州公安分局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何女士和蔡先生5月12日晚在看完电影后与家人失去联系,两人乘坐的奥迪越野车也失踪,据此初步判断此二人可能遭到他人挟持。
5月13日14时,两名失踪人员的家属分别收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短信,要求谈判并索要赎金80万元。通过短信周旋获知车辆所处位置信息,侦查员前往高台县城乡一处偏僻树林内发现了目标车辆,并包围了现场。当日17时20分,侦查员迅速接近目标车辆并鸣枪示警,成功解救人质,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兰州晨报 首席记者 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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