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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秉坚:两地推“返回机制”宜考虑两点

  文|梁秉坚

  全国政协、全国人大两会日前在北京召开,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正与内地及香港相关部门研究内地新来港人士重返内地生活的返回机制,并建议将双非儿童优先纳入计划。笔者认为,有关计划用意良好,但必先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两地法律问题,第二则为如何在香港、内地做好相关的支援工作。

  首先,诚如提出返回机制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所言,对于持单程证从内地来港定居的人士,尽管他们愿意放弃香港居民身份并返回内地生活,但现时香港没有放弃香港居民身份的机制,内地又不容许居民有双重身份。若要解决以上问题有两个方法,第一就是香港入境处设立放弃香港居民身份的机制,前提是要先得到内地部门确认会重新给予该人士内地居民身份;第二,则是容许内地新来港人士可拥有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双重身份,但这方法基本上难以实行,因为中国不容许公民有双重身份,尤其是香港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双重身份问题就更加复杂。

  来港生活素质不如内地

  笔者认为,第一个方法较为可取,但如果香港要设立放弃居民身份的机制,有可能需要立法或修改现有出、入境条例,并把条例提交予立法会审议。事实上,观乎现在立法会的运作,要通过任何条例也可谓相当不容易,具有争议性的议案、条例,往往会面临被拉布、点人数等招数拖垮,即便是争议不大的条例,也可能因为在议程排在较前的其他议案争议,导致其条例大塞车。故此,即便能够提出返回机制,内地、香港政府商讨有关事宜、研究立法或修例、把法案提交到立法会以及完成立法也非常需时,笔者虽然乐见其成,但仍可预见当中的困难绝对不容小觑。

  近年,有不少持单证程从内地来港定居的人士,来港定居后未能适应香港的生活,想重返内地生活但又苦无机制可行。笔者所见,不少内地新来港人士来港前的期望颇大,认为来到经济较繁荣的香港后会有好生活,可惜香港物价高、楼价高,普遍基层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计,以致部分新来港人士未能适应香港的生活,甚至意识到在内地生活可能生活素质还较香港要高。对于这种期望落差,笔者认为除了返回机制能发挥效用,申请单程证人士来港前宜多了解香港状况,再认真考虑是否要申请单程证来港。

  至于父母皆为内地人的双非儿童(尤其是双非学童),笔者认为双非学童的父母可能对香港的教育制度寄予厚望,但发现其子女在港根本未能适应到学习或居住环境,欲带其子女重回内地生活但苦无户籍,陷于两难的局面。事实上,即使双非学童能勉强适应到香港的学习生活,他们本身也非常艰苦,如果要每日从深圳来回香港上学,那种日出而作、日入未息的状态,学童的体力根本难以应付;倘若学童要离开父母(或其中一方)在港生活和读书,又可能缺少家人、亲戚的照顾,对其成长也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故此,当提出返回机制之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以双非儿童优先申请返回机制,笔者认为是可理解和值得支持。

  不要忽略社区支援工作

  此外,笔者认为单是在法律上容许返回机制,并不足以令计划成功,因为相信很多内地新来港人士,即使生活不顺遂,也面临未必知道返回机制的存在、如何申请和如何寻找支援等问题。

  故此,倘若返回机制能够成功推行,特区政府不应只让返回机制的法例或修订通过,而是与各社会组织诸如服务新来港人士的社福机构合作,把相关信息散播出去,一方面让社福机构对有需要的新来港人士提供支援,另一方面社福机构的前线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新来港人士或有需要重返内地,也可主动协助其申请返回内地。

  总括而言,笔者认为当社会讨论如何执行返回机制的同时,不能忽略如何在社区做好相关的支援工作,即便相关机制能够通过,新来港人士中能了解及懂得利用机制的人士或许只占少数(持单程证来港的人士普遍学历较低),他们既需要社会组织向他们提供相关信息,在考虑、申请以至返回内地后,同样需要社会组织的支援。笔者希望返回机制持份者能够把支援问题也一并考虑,使将来机制实行时运作得更畅顺,更贴心地支援到新来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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