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明瑞
公民党前日发表所谓的十周年宣言,引来香港社会的强烈质疑。纵使公民党并不愿意直接回应公众对其愈走愈极端的批评,但无法否认的是,整篇宣言中暴露出令人忧虑的去中国化思维。事实上,当中最为危险也最能体现该党港独思维的在于三点:一,消灭中国主权论述;二,宣称要以香港主体意识进行体制建设;三,提出严重违法违宪的香港公民概念。这三点亦正是整份宣言所要达到的最为核心的政治目标。
第一,取消对中国主权的论述。
同样是政治宣言,十年前公民党创党之时,那份由中大教授关信基所撰写的创党宣言,第一句话就说:香港回归中国。踏入新纪元。我们从此负起一个新的歷史任务,就是在中国主权之下,按照一国两制原则,建立真正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制度。但十年之后,公民党硬生生将中国主权的论述消灭掉。整篇宣言长逾三千字,但完全看不到任何对国家主权的认同与尊重,甚至于对一国两制的制度亦採取一种蔑视、敌视的态度。如此去中国化的宣言,到底反映了公民党怎样的思维?
公民党不可能不知道对国家主权认同及尊重的重要性,这种消灭中国主权的论述,绝非失误,而是刻意为之。公民党当权者以为,以这种模糊中国主权的政治论述,就能达到讨好极端本土青年的作用;以为可以用这种没有字面上否定国家主权的行为,去达到迴避公众质疑的目的。然而,当一个政党无法对自己所处国家的主权以及宪制秩序给予必要的尊重,那么,已经意味着一种危险的分离主义思维,更寓示者,未来该党可能採取任何有违国家主权的政治行为。
第二,渲染以香港主体意识推行体制建设。
这两点实际上所要达到的目的已呼之欲出。所谓的香港主体意识,已经较本土意识、自主意识更进一步,形同于台独所主张的台湾主体意识,我们甚至可以推测,这种主张根本就是脱胎于后者。鼓吹香港主体意识,其根本一点就是要达到以香港为主的意识,其潜台词即排除中国意识、摒弃中国主权。这绝非香港人优先、香港人自己作主这样的普通直观式自我保护意识,而是野心更大的极激主动的政治理念的建构,危害更大。
不仅是鼓吹香港主体意识,公民党宣言中还宣称要进行体制建设,如:让我们在主体意识中孕育一种有别于中国大陆、且较能与国际接轨的文明文化、公民价值和体制建设,也使这个城市成为华人社会的典范。这句话的意思已是再明显不过,公民党所要做的不只是鼓吹主体意识的话语层面,还要付诸于行动去作出体制建设。何谓体制建设?要打破一国两制去建设怎样的新体制?一国两制已经是最大宽容度的体制,公民党要的是怎样的体制?除了港独,还能是什么?
第三,提出严重违法违宪的香港公民概念。
何谓公民?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政治与法律常识是,只有主权国家才有公民。例如美国,只有美国公民,没有所谓的华盛顿公民。国家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的宪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多条规定中亦写明,如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第二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以上宪法与基本法条文所规定的已经十分明确,即只有中国公民,没有香港公民这种法律与政治名词与概念。任何主张香港公民的行为,实际上等同于推翻中国公民的原则。
公民党提出香港公民的概念,表面上是放在多元:自由开放,香港公民一章,看似在谈多元身份,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意图以一种似是而非的政治主张去达到混淆视听、欺骗市民的目的。这种表述实际上是暴露出公民党意图以将香港变成独立政治实体的政治野心与意图。
公民党这篇宣言的导语已经点出了其真正的政治意图:香港人仍乐居于此北连大陆、外接全球的国际都会。百年如一,我据我城。
公民党是硬生生将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这一主权观,偷换成一个仅仅是北连大陆的地理性概念,甚至连中国也不敢直呼,而是以大陆冠之。而百年如一,我据我城,更是在印合英国国会报告中所寓含的香港一百多年来至今的殖民史观,我据我城等同于香港是香港的、与中国无关。如此露骨的港独思维出自公民党宣言之口,其政治意图已如司马昭之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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