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少萍在广州中院受审时,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网络截屏)
57岁的普通妇女与他人合谋后,竟然谎称自己是省政府某领导的秘书,认识“中纪委”的干部,而且声称能把涉嫌犯罪的官员“保出来”。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少萍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冒充“中纪委”骗走80万
现年57岁的蔡少萍是佛山人,受审时,她满头白发,身穿黄色毛衣。
据指控,2010年10月21日,蔡少萍与同案人陈某纠合,对被害人杨某谎称陈某是中纪委的人,能将杨某的丈夫刘某华从纪委保出来,并承诺最多对刘某华判处缓刑。蔡少萍称,要办成此事需要800万元人民币,让杨某先支付80万元,如果不成功则退款。
随后,杨某委托李某分两次将80万元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到蔡少萍的银行账号内。
当杨某幻想帮丈夫“花钱买刑”尽早获释时,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某华有期徒刑13年。
杨某愤怒地找到蔡少萍和陈某,陈某继续施展骗术,再次向杨某承诺二审法院会改判有期徒刑6至8年,并出具承诺书。事后,两人双双逃匿。
继续诈骗600万后被捕
逃匿期间,2012年3月,蔡少萍又伙同李某、林某、陈某再次作案,由林某假扮佛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某领导司机,对被害人彭某谎称能为其取得佛山禅城区两条村的“三旧”改造开发项目,并以此索要钱财。
蔡少萍骗对方称,可以以借款形式事先支付600万元人民币,承诺如果未能取得上述项目则退款。
彭某提出要陈某作为担保才肯出钱,于是陈某以某环保公司名义出具担保。随后,彭某、蔡少萍等人一同到广州市某银行,由陈某假冒环保公司的员工提供虚假的担保材料,骗得彭某600万元人民币。得手后,这伙人逃匿,蔡少萍最终分得70万元。
2015年1月25日,蔡少萍被抓获归案。庭审中,蔡少萍当庭表示认罪,但声称自己是中间人,至于同案人怎么骗其他人她都不管了。然而被害人作证称,蔡少萍曾谎称自己是省政府某领导的秘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杨晓梅)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