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香港2月19日电 因在2014年6月冲击香港特区立法会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量刑,各被判处80至150小时社会服务令。
包括香港城市大学学生梁晓旸在内的13名被告,因在2014年6月特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拨款期间,冲击立法会,而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梁晓旸另被裁定一项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罪,罪名成立。
案情涉及2014年6月13日,一批示威者趁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拨款期间冲击立法会大楼。呈堂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示威者在不同时间用竹枝撬门、拉门或拉扯铁马,又冲击上锁的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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