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文鸿
立法会选举之后,更重要的是特首选举。
基本法的政制设计是行政主导,不是三权分立。立法会对行政只是制约与监督,在预算法案通过之后,行政在特首领导下有极大的政治空间来施政。只是要採取新政策才需立法会的财政拨款支持。这样的设计是仿效港英时期的港督制,故此特首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之上。但不是取代立法与司法,而是统率行政,负责香港的日常施政运作。按这个制度,特首的重要性远超立法会。
当然最佳的政治环境是特首获得立法会的支持,但要使特首摆脱政党政治的束缚。特首不依附政党,而决定于选举委员会的选举与中央的任命。前者包括了各政党在竞争与合作中达成的妥协和选择。
即使立法会在过去一届因拉布而妨碍施政,依特首与行政部门的权限,还是有巨大的政治空间与资源条件来有效施政及作渐进的政策推行与体制改革。立法会的新政策审批权是不足以瘫痪行政的。过去的问题也在于行政的不力,抱住殖民地的传统文化来抱残守缺,不懂得有效地利用行政部门已有的资源和权力来改善施政。
九月立法会选举之后,港独进入立法会,立法会的拉布和混乱只会有增无已。香港政府的运作与香港整体社会的发展便端赖特首和他领导下的行政部门的作为了。
这一届政府的表现,比曾荫权政府更愿任事,但立法会内外的阻力大于曾荫权时代。因此,既没法克服曾荫权留下的政策陷阱,和错误施政的后果,也难以有空间去开创新局。我们只能说是抑制了曾荫权政府错误政策趋向,还未有拨乱反正。
因此,在这样的基础上和面对新旧问题与挑战,未来一任的责任愈显重大。是让施政问题进一步恶化,使新旧的结构矛盾製造出更多的政治与社会民生难题,抑或需要更强有力的特首与行政班子、更有决心的扭转香港现时各个领域的劣势?也因此,特区的主要负责人不需要八面玲珑、各方讨好的公关人物,也不需要把大部分的时间精力与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周旋、争执。这两个方面实在是把现有问题进一步恶化,延误香港克服困难,寻求发展的时机。
立法会选举的政纲不重要,因为反对派是为了破坏政府施政而参与选举,在立法会内外不可能期望他们有任何建设。建制派也同样以获胜为终极目的,他们比反对派较佳,也提出一些政纲来,可若缺乏调研思考,没有发展的方向,只是聊备一格,仅有些如区议会水平的议题他们才会落实。我们不可能期望立法会可提出任何解决香港问题的良策来,因而特首与他的行政班子的政纲便变成香港政治唯一可靠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制定的依据。假若我们还期望香港可进一步拨乱反正地发展,必然会要求未来的候选人提出详细的政纲、推行的办法与未来问责官员(即特首的行政班子)的能力,并且详细地与他争辩、讨论、商议。
香港珠海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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