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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抢嘢“没王管”?

  文/关昭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上周二开会,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出席回答议员提问,发言期间,长毛梁国雄突然从座位冲前,抢去马绍祥放在桌上的文件夹,并交给另一议员朱凯迪翻阅。

  从行政立法关系而言,官员代表政府出席局议,不受到相应的礼遇,最少也要得到一点尊重,不能够被人又喝又骂,甚至东西被抢;更何况,官员开会文件,内中可能有一些内部机密资料不适宜公开,如当日开会谈及横洲事件及顾问公司不当使用研究报告的问题,内容都比较敏感,如果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公开,可能影响政府的处理,后果严重。而且,此例一开,开会文件夹可以抢,又还有什么东西不可以抢呢?如此日后官员赴立法会开会还有什么人身安全与保障可言?

  去年,特首梁振英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议员黄毓民向他掟玻璃水杯,案件日前已经审结,掟杯者罪成,正等候宣判;虽然抢文件夹未必如掟玻璃水杯般可以伤人,但性质一样是违规、违法。

  因此,马绍祥在与局长陈茂波商讨后,第二日前往报警,完全是应有之义。而且,事发当晚,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已立即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对事件表示关注及极度遗憾,并表明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不过,立会主席梁君彦在覆函中表示,在现行《议事规则》下,除了把行为不检的议员赶出议事厅外,难以再有其他作为。

  这一说法就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议事规则》的订立和执行,是为了确保会议能够正常运作,包括出席者的人身安全,而不是为了保障那些破坏会议秩序、危及他人安全与尊严的恶行。如今《议事规则》既然管不了,就该提出修改,由主席及守法议员共同通过,而不应任由长毛等人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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