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酒了,回家早了——一位县接待办主任眼里的基层作风之变
新华社长沙12月6日电(记者刘良恒)“现在是大大减负了,要不然我也不想待在这个岗位上。”12月5日下午,湖南湘潭县委办公楼的一间会议室内,县接待办主任宋春香感慨道。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5周年以来,聊起湘潭县基层接待风气的变化,宋春香感触很深。她觉得:“现在基层接待工作比以前规范多了”。
宋春香是一名基层“老接待”。2005年至2009年期间,她一直在湘潭县委办从事接待工作。2009年湘潭县接待办成立,她本来有机会转任接待办副职,但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放弃了。今年4月份,她成为县接待办主任,又干起了老本行。
宋春香告诉记者,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湘潭县制定出台了《湘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推行了公函制和接待清单制,严格规范了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接待流程。
“过去,公务接待比较随意,上级下个指示,我们就要抓落实,基本没有规章可循。”宋春香告诉记者,现在湘潭县接待办安排的公务接待,必须有对方单位公函以及县里“两办”负责人签批单,否则一律不予接待。2013年之后,湘潭县接待办接待数量明显下降,跟高峰期相比,现在少了三到四成。
“接待风最盛的时候,一天可能要接待四五批客人,不仅县领导要‘转场’敬酒,有时客人兴头上来了,我们也要陪着喝,那时是很苦恼。”宋春香说:“(我)一个女的老喝酒,自己身体吃不消,家人也接受不了,所以那时放弃了接待办的任职机会。”
记者问她,为什么今年又当了接待办主任?她说:“首先当然要服从组织安排嘛,最关键还是市里出台了规定,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干接待没以前那么大压力了。家人都知道现在公务接待不喝酒,所以也支持我。”
这种转变,源自湘潭市去年推出实施的“最严禁酒令”。2016年2月,湘潭市“两办”联合下发通知,规定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早中晚餐)。
“即使可以饮酒的公务接待,也不允许上单价超过300元的高档酒。以前可能还需要囤积点酒水,现在完全不用了,都是需要时才去采购。”宋春香说:“有了‘禁酒令’,不喝酒也不怕得罪上级领导,县领导陪酒压力小了,接待办工作也比以前好干多了。”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前,各种公务接待中,湖南官场曾流行吃完饭以后“搞点活动”“轻松轻松”,洗脚、按摩、唱KTV、去酒吧、看演出,都是比较常见的娱乐项目。采访过程中,有湘潭县接待办干部透露,类似情况湘潭县以前也有过,但现在这种乌七八糟的官场陋习已销声匿迹了。
迎来送往的变化也非常明显。过去,少数基层干部曾唯恐接待“不够规格”“不够礼数”,有时会在高速路出入口或边界线上接送上级领导。宋春香说,现在不仅县里不会做这些安排,有些来调研指导的上级领导也很注意,还会提前打好招呼不搞“超规格接待”。
“看人下菜”,也曾是接待干部的“必备技能”。一位湘潭县接待办干部表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前,接待高级别或重要部门的上级领导,点菜就“讲究一些,排场一些”。现在不论接待谁,点菜总原则是“乡里口味、地方特色”,绝不上高档菜肴和野生动物。
“我今年上任以后,还有个感受很明显,接待干部极少加晚班了。以前接待到晚上十一二点甚至半夜一两点也是有的,现在一般晚上七八点就能回家了。”宋春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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