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即将在本月19日举行,昨日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布了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值得关注和关切的是,在总共59名已提交报名表的人士当中,只有49人符合资格入闸参选。被DQ的10人中,包括七名港独分子,以及因其他原因不符资格者。此次决定完全是依宪依法,得到各选举会议的成员以及全港各界的高度认同和支持。此举具有重要的意义,既是向全香港市民进行一次宪法基本法教育和实践,也是向港独势力发出一次严厉警告,更是对坚持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的一次全民宣传,对日后香港更准确贯彻宪法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大政方针,提供了严肃的、贴切的、准确的示范。
近年来,本港总有些组织和个人,不放弃任何机会,挑战中央、挑战法制、挑战底线。从依宪依法DQ 10人参选人大代表一事中,香港市民可以获得三点启示,第一,人大代表选举是国家级选举,必须严格按宪法和基本法等法律办事;第二,港区人大的选举过程,绝不允许港独势力的混入破坏;第三,全社会都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港的原则意识。
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四次作为单独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了九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而过去每届选举都十分顺利圆满,但本届选举一开始,就出现一些怪现象,既有港独的狂言,亦有反对派政客的嚣张,甚至还有无知者的起哄,他们不图能选上,却意图利用此平台去捣乱、去破坏、去宣扬他们极端的意识主张、去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此次,主席团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参选人资格,依法果断作出决定,彰显了宪法威严、彰显了国家意识,也彰显了民众诉求,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支持。
国家级选举须严格遵循宪法基本法
首先必须要明白的一点是,此次选举的是全国人大代表,虽然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选举与内地不尽相同,但选举本身及其结果却具有高度的政治意涵,其重要性绝非一般的香港本地的两级议会选举可比拟。从宪制意义而言,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同胞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象徵,也是在香港推进一国两制前行的重要体现。广大香港同胞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人,也是国家的主人,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是核心的政治意涵,也是最需要认识清楚的一点。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的选举本身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为依据,当中既有宪制性的要求,亦有具体的选举程序的规定,是十分严格且具重大意义的。其根本目的,是要确保选出符合法定要求、香港民众满意的全国人大代表。实际上,此次的选举办法,本着基本不变,适当完善的原则,根据新的情况和实际需要,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性规定,例如要求签署效忠声明,就是紧紧围绕这一核心要求去规范。认识到这一点,也就能认识到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高度政治意义所在。
人大代表岂容港独势力混入其中
许多市民也都留意到,此次选举与回归以来的四次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相比,作了一些新的安排,最明显一点是要求签署一份选举声明,参选人在参选人登记表中必须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早前在港强调指出,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一新的要求,实质上却是最基本的,反映了中央政府的一些关注点和忧虑之处。如非过去一段时间里 港独的嚣张横行,也就不会有这一选举声明的出现。当然,这也是参考并借鉴了去年立法会选举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与新安排。
事实证明,这一安排是非常正确的。在本次港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提名期间,有七名自称是 鸠呜团的人提交报名表,尽管他们签了选举声明,也声称是拥护宪法,但所有人都知道其本质是 港独,所有言论根本就是在欺骗港人。远的不说,以今年九月各大中学开学之际, 鸠呜团的主要成员到校园去宣 独,既有打出 港独标语,也有挥动 港独旗帜;而其社交媒体上的种种言论,更是离谱至极。这种显而易见的 港独分子,本身参选全国人大代表就是一种可笑和意图捣乱的做法。其根本目的是要借此选举平台去达到传播立场、鼓吹违法、宣传个人的目的。本来对于 港独组织就应当根据香港本地法律予以严惩,如今还胆敢直接挑战国家宪制、挑战国家级选举,DQ其选举资格只是初步步骤,还应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追究其 虚假陈述的刑事责任,以儆效尤。
全社会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
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绝非仅属于本地之事,关系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必须牢记要确保全面准确贯彻 一国两制方针、保证选举工作正确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明确指出,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 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王晨副委员长不久前也在香港强调,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而此次取消10人的选举资格,既是从国家大原则立场出发,亦是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港的角度出发。
今天,从整个国家大局来说,DQ几名港区人大代表参选人的资格根本只是极其 小的事情,无关大局,也不可能影响到选举的顺利进行。但对香港社会的意义却极 大。通过这一郑重的决定,全港市民进一步体会并明白到必须要树立的两个意识:一是国家意识,二是法治意识。DQ 鸠呜团等人资格,固然可让市民明白 一国原则的不可触碰,而更值得港人深思的是,为什麽如此嚣张的 港独分子竟然还能得到足够提名。有舆论指出,这批人的提名来自于所谓的 泛民300+,问题也正在于此,显然在近2000名选举会议成员中,有人根本没有认识到 一国原则,也没有对此给予足够的尊重与遵守。未来如何堵住这个漏洞,值得各界思考。
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在 国家宪法日公开发表署名文章时,特别提出: 在香港学习宪法和基本法,一是有利于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二是有利于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三是有利于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香港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香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 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一次香港市民认识、对照、贯彻宪法和基本法的学习过程。
DQ 10人的选举资格,完全是合宪合法合理之举,理应得到支持与赞同。而接下来的重要任务还有两场,一是本月19日的人大代表选举,二是明年3月11日的立法会补选。打好这两场选战,是落实依法治港的应有之义。希望选委会成员和各界市民站在成功践行 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高度,以对国家、对香港真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从国家的视角和香港的视角,依法做好选举工作,投票支持真正的爱国爱港力量。
(本文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港区上海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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