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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人员拒抬81岁病人,抬病患该谁负责?

  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曹女士反映,7月9日凌晨,其父亲突发脑血栓,120急救医生要求家属自己找人抬病人下楼。家属花了约20分钟找到邻居帮忙。家属称送医后医生表示患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质疑急救人员要求其找人帮忙抬患者,耽误了抢救时间,对患者造成伤害。
  对于事情的具体经过,曹女士的母亲丁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9日早上5点左右,81岁的老伴突然出现嘴歪、说话不清楚、腿脚僵硬等症状。他2013年得过脑血栓,我怀疑是旧病复发,于是拨打了120。
  丁女士说,约20分钟后,两名医护人员到家为老伴检查并测量血压,医护人员要求其去找人抬患者下楼,他们说抬不动。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北京120急救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急救人员考虑到患者的安全,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才能抬患者下楼,整个过程未违规。
  有媒体发表评论员文章质疑称,快速出诊缘何未能及时送医?究其缘由,竟然是由一名男医生、一名女护士、一名男司机和一名男担架工组成的4人接诊班,自称抬不动老人。直到患者老伴找到邻居和保安帮忙才将病人抬下楼送医,如此折腾延误了20分钟的宝贵时间。尽管当下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相关制度确实只是赋予了急救中心负责急救和转运的职责,搬抬担架并非硬性规定,但如此刻板地等待患者家人的帮忙,岂不贻误病情和缺失人性化,更让拨打120失去了急救的意义。
  搬抬病患到底由谁负责?急救人员、病患家属说法不一
  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其中包括6名就职医疗行业、5名病患家属,以及其他各行各业共9人。他们眼中,有人认为急救人员搬抬病患是责无旁贷的事,也有人表示,抬担架虽然不需要什么技术,却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还有人认为这是该谁抬病人问题凸显出公共服务存在的短板。
  观点一:急救人员搬抬病患责无旁贷
  今年24岁的林小姐目前正在重庆大坪医院照料患有糖尿病的婆婆。她对急救人员拒抬担架一说感觉不可思议。
  林小姐认为,120作为救护单位,当病人患病急需救治时,就应该责无旁贷的救援,而这救援之中就包括抬担架。假设病人一个人居住,已经不省人事,急救人员难道也要等人帮忙抬担架?如果连抬担架都做不到,又谈何救死扶伤?
  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都表达了和林小姐同样的观点,在南坪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如果医生面对急救情况拒抬担架,是见死不救的行为,不仅有违职业操守,从道德上也应该得到谴责。
  观点二:搬抬病患主要靠家属 医生兼职搭把手
  重庆某医院一护士陈女士在接受采访采访时表示,她曾经也多次在医院门口从救护车中抬病患,之所会搬抬病患,是觉得作为医生而言,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搭把手、帮个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陈女士说,每次帮忙抬的时候她心里也发怵,担心一旦力量支撑不住,或是自己磕着泮着导致担架摔在地上,责任则将自己承担。所以在陈女士看来,医生帮忙抬病患也得量力而行。
  家住渝中区奥园康城A区的陈先生认为,医护人员和家属甚至是毫无干系的路人遇到这样的情况都应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主动承担抬担架。在陈先生看来,在实际运行中,主要靠家属来填补,医务人员主要负责观察病情,兼职搭把手。
  观点三:无人搬抬病患折射急救方面的投入不足
  重庆某科技公司总经理谭磊在谈到急救人员是否有义务抬担架的问题上表示,最大的问题不是急救人员该不该抬病人,而是如何保证在急救过程中有专门的担架工。若不能填上谁来抬人的责任短板,抬人纠纷必然会产生,并将医务人员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也有网友给出建议,120急救服务在接到电话时应该主动询问病人或家属是否需要加派护工,避免产生无人搬抬病患的情况。
  医务人员:无明确规定医生必须抬担架,不同医院或做法不同
  医护人员究竟是否有义务为病患抬担架?记者咨询了重庆一家三级医院急救科医生李东,他坦言,由于没有文件规定医生必须抬担架,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医院做法不一。
  李东称,他曾有过在基层医院(二级医院)急救科工作的经验,在他印象中,二级医院在急救过程中,医生护士几乎都有参与抬担架。而如今在三级医院,基本没有再抬过。
  不过李东告诉记者,抬担架的问题对于他们而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举例,如果当病人家属在场的人数较多时,则由病人家属负责抬担架,如果在场的病人家属只有1、2个,甚至没有时,医生也会参与抬担架。
  在很多人看来,救护车来了就等于救护和搬运都是急救人员的事情。在重庆市急救中心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一名医生告诉记者,实际上,院前急救服务的主要任务,不是搬抬和运输,而是对危急重症患者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此外,该医生表示,医生并没有搬抬病患的职责,但如果在护工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医生可以协助家属共同搬抬病患。
  记者通过查阅《重庆市院前急救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看到,第二章第十条注明按照院前急救医疗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在开展项中的确没有明确指出医务人员对急救病人的搬抬责任。
  社科院专家:医生和家属义不容辞抬病患,规避纠纷需完善制度
  重庆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部部长康庄认为,谁为病患抬担架?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属都应义务不容辞。
  如果规定称,医生没有搬抬病患的义务,那么从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性及道义方面来讲,医生也应该站出来。康庄说,作为病患家属,与病患是亲情关系,也没有理由在抬担架的问题上推诿,否则就已经触及做人的底线。
  此外,康庄谈到,搬抬病患到底由谁负责?也暴露出来我国医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如果制度明确了基本义务,医生和家属也就清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从而可以避免病人无人抬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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