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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厅文化扶贫行动计划(2017-2019)》

  贵州省文化厅文化扶贫行动计划(2017-2019)  根据中央和省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通过文化育民、文化励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实现以大文化助推大扶贫战略行动目标,结合贵州扶贫攻坚和文化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以大文化助推大扶贫战略行动,提升贫困地区群众自主奔小康能力、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自主奔小康的自信,强化贫困地区群众共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拓宽贫困地区群众持续奔小康的产业支持,全面实现文化小康。  二、主要任务  (一)以文化育民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1.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每年培训1000人。加强文化创意人才和经营人才培训,着力培养一批贫困地区紧缺的文艺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强化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责任处室:人事处)  2.实施传统手工艺传承人十百千万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培养一批传承人成为工艺大师、设计师、市场营销人员和传承骨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责任处室:非遗处)  3.深入实施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五千行动,发挥文化系统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发展能力的提升。(责任处室:党办)  (二)以文化励民强化贫困地区群众发展自信  1.着力打造文化艺术精品。组织工作团队和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创作一批反映精准扶贫工作艺术精品。重点推出1部反映贵州扶贫工作的舞台艺术优秀作品,扶持2部扶贫内容的舞台艺术剧本创作。(责任处室:艺术处)  2.开展惠民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我们的节日?文化进万家多彩贵州大舞台展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惠民演出500场以上,丰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焕发贫困地区致富奔小康的活力。(责任处室:艺术处、公共文化处)  3.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指导贫困地区结合自身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阳明文化、长征文化、乡村文化、好花红文化、山地文化、藏羌彝文化、三线文化、屯堡文化、生态文化等一批彰显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彰显贫困地区文化自信。(责任处室:法规处)  (三)以文化惠民保障贫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着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狠抓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覆盖面和服务效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基层流动服务,确保每个贫困县都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实现流动服务常态化。抓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2017年完成500个示范点建设和1300个民族自治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建设。2018年、2019年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贫困县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责任处室:公共文化处、计财处)  2.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 贫困地区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达到0.5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责任处室:公共文化处、非遗处、文物局)  3.实施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工程。2017年完成89个乡(镇)、183个村数字文化驿站建设项目。2018年、2019年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责任处室:公共文化处)  4.完成贫困地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的四有工作。实施贫困地区革命旧址保护修缮三年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修复计划。(责任处室:文物局)  (四)以文化富民拓宽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路子  1.加强贫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加强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大力建设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积极引进成熟、知名企业参与传统手工艺品的创意研发和销售。积极指导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责任处室:文物局、非遗处、产业处)  2.深化实施县域文化产业发展三个一工程。将文化、旅游、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每年扶贫一批项目,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走出一条保护一方山水、传承一方文化、促进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的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子。(责任处室:产业处)  3.着力推进贫困地文旅融合发展。结合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动特色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街区建设,推动特色演艺进驻景区,推动传统民俗节庆与旅游深度融合,全力提升现有景区文化内涵,在武陵山、乌蒙山、滇黔桂、瑶山及极贫乡等贫困地区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示范点,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依托长征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行动和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处室:文物局、产业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指导。省文化厅将围绕大文化助推大扶贫工作,强化扶贫资源统筹整合,深化文化扶贫战略研究和研讨,加强对各市(州)文化扶贫工作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厅法规处、目标办要做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确保文化扶贫落到实处。  (三)鼓励基层创新。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积极开展文化扶贫实践,探索文化扶贫新路,为本地文化小康作出重要贡献,奋力谱写全面小康中的文化新篇章。  附件:2017-2019年文化扶贫年度任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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