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农民创新创业平台,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结合河北省实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其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一项目工程在河北省各地相继开始招标,然而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各种情况,不公平招标成为了这一项目在各地的难题,经过记者的深入调查发现是招标和评分过程中相继出现了问题,比如邢台临西县出现的专家评标不专业、不公平等情况,参与公司要求请北京、杭州等地的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专家去评标,衡水冀州市竟然出现中标公司漏洞百出,招标公告里面的投标人资格第6条: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提供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标公司竟然是2016年3月24日注册成立的,一个不满2个月的公司哪里来的去年和前年的审计报告呢?经过记者联系当时的招标代理公司时,代理公司竟然是这样回答的:中标方是专门为这个项目注册的公司以前的公司有审计报告,难道这样回答也行?其中投标人资格里面第7条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这样回答是否矛盾呢?根据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按照要求这家中标的公司的资格购买标书的资格都不够怎么会能离奇的中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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